突發事件應急 牢記這12條
法制晚報訊(記者張瑩)日前, 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公民衛生應急素養條目》。 據悉, 這是我國第一次編制衛生應急的素養條目。
為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基本技能, 提升公民有效防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應急辦公室組織編制了公民衛生應急素養條目, 並在“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發佈。
這是我國第一次編制衛生應急的素養條目。 條目共12條, 涉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 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中毒及核輻射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和要求。
在編制過程中, 國家衛健委緊扣衛生應急特點,
國家衛健委表示, 期望進一步提高民眾衛生應急素養, 推進衛生應急社會參與工作, 切實維護公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製圖/李明
公民衛生應急素養條目
1.突發事件時有發生, 公民應主動學習衛生應急知識和技能, 家庭常備應急用品。
2.周圍出現多例症狀相似的傳染病或中毒患者時, 應及時向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報告。
3.公民應積極配合醫療衛生人員採取調查、隔離、消毒、接種等衛生應急處置措施。
4.從官方管道獲取突發事件資訊, 不信謠、不傳謠, 科學理性應對。
5.在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時, 政府可根據需要依法採取限制集會和人員活動、封鎖疫區等強制性措施。
6.家畜、家禽和野生動物可能傳播突發急性傳染病, 應儘量避免接觸;不食用病死禽畜。 從事飼養、加工、銷售等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
7.應按旅遊部門健康提示, 慎重前往傳染病正在流行的國家或地區旅行;從境外返回後, 如出現發熱、腹瀉等症狀, 應及時就診, 並主動報告旅行史。
8.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時, 應做好個人防護, 儘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場所。
9.關注自然災害預警資訊;發生災害時, 應有序避險逃生, 積極開展自救互救。
10.遭遇火災、爆炸、洩漏等事故災難時, 應立即撤離危險環境, 撥打急救電話。
11.不隨意進入有警告標誌的地方, 不觸碰有放射警告標誌的物品。
12.沾染有毒有害物質後, 應儘快脫除污染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