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方劑

封髓丹 男性固精的良藥

《醫宗金鑒》有“封髓丹為固精之要藥”讚語。 清代醫家鄭欽安在臨證中體會到:“此一方不可輕視, 余常親身閱歷, 能治一切虛火上沖, 牙疼、咳嗽、喘促、面腫、喉痹、耳腫、面赤、鼻塞、遺尿、滑精諸症, 屢獲奇效, 實有出人意外、令人不解者。

餘仔細揣摩, 而始知其制方之意重在調和水火也。 至平至常, 至神至妙, 餘經試之, 願諸公亦試之。 ”(見《醫理真傳》)而當代中醫界, 除繼承蒲輔周經驗使用三才封髓丹治療口瘡等病變外, 似很少論及封髓丹一方。 而後學者根據鄭氏的“調和水火”一語, 以及“虛火上沖”諸病症, 臨證時也無法真正理解和運用該方。

考封髓丹一方, 最早見於元·許國禎編纂的《禦藥院方》一書“補虛損門”中。 原文:“封髓丹:降心火, 益腎水。 黃柏三兩, 縮砂仁一兩半, 甘草。 上藥搗羅為細末, 水煮麵糊稀和丸如桐子大, 每服五十丸, 用蓯蓉半兩, 切作片子, 酒一大盞, 浸一宿, 次日煎三四沸, 濾去滓, 送下, 空心食前服。 ”

本方有“降心火, 益腎水”之功。 但是, 用我們現在的觀點分析, 方中四味藥, 既沒有降心火的藥(如黃連之類), 也沒有益腎水的藥(如地黃之類)。 還有, 本方出自“補虛損門”, 而方中除肉蓯蓉外, 他藥並無補益之功, 肉蓯蓉也非方中主藥。

用方首在明理, 理不明則良方也無用武之地。

一日, 讀《續名醫類案》, 見“齒門”下有易思蘭治一人齒痛不可忍, 診其脈“上兩部俱得本體,

惟二尺洪數有力”, 斷為“此腎經火邪太盛也”。 易氏案後自注:“腎脈不沉濡而洪數, 是所不勝者侮其所勝, 乃妻入乘夫, 腎經中已有火邪矣。 ”腎水所不勝者為心火, 心火所勝者為腎水, 也就是說, 腎經中火邪是由心火侮腎所致。

案中用藥是以“黃柏為君以滋腎水, 泄腎火”。 讀及此處, 聯想到封髓丹方, 方中以黃柏為君, “降心火”, 實即瀉心火侮腎所致之腎火, “益腎水”實即瀉腎火以保腎水。

黃柏一味, 瀉火、益水兼備, 已成一方。 或佐甘草(原方中劑量缺), 加強瀉火、益水之功, 成一方也已足夠。 張仲景就有大黃甘草湯、芍藥甘草湯、桂枝甘草湯、甘草乾薑湯等方, 黃柏與甘草組方, “降心火, 益腎水”, 境界也直抵經方, 為什麼又要加入縮砂仁呢?畢竟,

砂仁辛溫、香燥, 既不利於降火, 也不利於益水。

《醫宗金鑒·刪補名醫方論》引趙羽皇的話說:“若縮砂仁者, 以其味辛性溫, 善能入腎, 腎之所惡在燥, 而潤之者惟辛, 縮砂仁通三焦達津液, 能內五臟六腑之精而歸於腎。 ”這裡提到腎燥、辛潤。 《黃帝內經》中說:“腎苦燥, 急食辛以潤之, 開腠理, 致津液, 通氣也。 ”

《本草綱目》中說:“腎惡燥, 以辛潤之, 縮砂仁之辛, 以潤腎燥。 ”可以這樣認為, 方中砂仁之功在於潤腎燥。 水不足則燥, 水足則潤, 那麼“益腎水”也即“潤腎燥”之互辭, 只不過砂仁辛潤腎燥是通過辛散溫通、布化氣液而完成, 與地黃類藥直補腎水截然不同。

《慎齋遺書》載一案:“一婦泄瀉, 兩尺無神, 此腎燥不合也。 ”用肉蓯蓉為君潤腎燥而愈。 張東扶在注文中說:“腎燥不合,

四字妙極。 凡物潤則堅密無縫, 燥則破綻有痕。 ”又說:“餘因慎齋腎燥不合之語, 因思滑精一證, 理亦同情。 ”那麼“封髓”就是治“腎不合”, 而善治“腎不合”所致滑精, 就是“固精之要藥”。

所以, 我們可以這樣認為, 封髓丹方所治病證為在腎燥不合基礎上的相火妄動(即腎火彌漫)。 該病證既不同于治療腎陰虧虛、虛火上炎的知柏地黃湯證, 也不同于治療陰氣太盛、逼陽上浮的潛陽丹證(潛陽丹:砂仁、附子、龜板、甘草), 更不同於治療脾胃虛弱、陰火上沖的補中益氣湯加黃柏證。 當然, 封髓丹方也與瀉心火、益腎水的黃連阿膠湯方絕非同類。

如果把砂仁理解為治療中焦濕阻而將封髓丹用於治療濕熱病證, 甚或通過加味治療與腎燥、相火無關的病證,

這屬於方證使用範圍的擴大, 而非原方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