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光的“新型瘦肉精”對健康有害嗎?看權威專家給您精准分析
隨著今年央視3.15晚會的曝光, “喹乙醇”一下子火了, 它被稱為“新型瘦肉精”。 瘦肉精對人體健康會產生不利影響, 在我國早已明令禁用。
瘦肉精是臭名昭著的飼料違法添加物, 屬於β受體激動劑類藥物, 大劑量添加到飼料中可以促進豬的增長, 減少脂肪含量, 提高瘦肉率。 喹乙醇是1965年由德國人合成的一種抗菌促生長劑,
喹乙醇對健康有害嗎?
喹乙醇的“光明前途”並沒有一直持續。 後來的研究表明, 大劑量喹乙醇可對動物產生毒性作用, 並且喹乙醇在體內具有蓄積性, 在體內蓄積到一定程度時會對動物或人產生致畸、致癌、致突變的“三致作用”。
歐洲和美國已禁止喹乙醇作為飼料添加劑使用。 不同物種對喹乙醇的敏感性存在很大差異, 禽類和魚類較為敏感, 產生的毒性作用較強。 早在2009年, 就有給魚類喂飼含喹乙醇的飼料,
國家允許使用喹乙醇嗎?
有人難免有些糊塗了, 這個喹乙醇到底允許嗎?
答案是允許的, 但有一定的使用條件。 20世紀80年代, 我國批准喹乙醇作為獸藥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明確規定, 喹乙醇作為抗菌促生長劑, 僅限用於35公斤以下豬的促生長, 以及防治仔豬黃痢、白痢, 豬沙門氏菌感染, 休藥期35日;禁用於體重超過35公斤以上的豬和禽、魚等其他種類動物。 育肥豬在飼養期中使用喹乙醇, 每噸飼料添加量不得超過100克。 國家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制定了肉類喹乙醇殘留建議標準, 豬肉中不得檢出喹乙醇殘留。
總之, 與瘦肉精不同, 喹乙醇是我國允許使用的獸藥。 合理使用喹乙醇, 對畜牧業具有積極作用;但濫用喹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