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好 為何你還黑著眼眶熬著夜
最近, 朋友圈被一篇名為《失聯九天, 一度被下病危通知書……》的文章刷屏。 文章作者自曝腦出血經歷, 大有九死一生之驚險。 講述生死故事之余, 作者將此次發病歸咎於熬夜等不健康的生活習慣, 殷殷囑咐:“一定要規律作息, 朝六晚十。 ”諸如“器官睡眠有多重要”“睡6小時與8小時面容對比”之類帖子趁熱出爐, 一眾轉發黨更高聲疾呼“真的不要再熬夜了”。
然而, 有用嗎?“不要熬夜”是和“多喝熱水”並駕齊驅的經典勸誡箴言。 勸來勸去, 仍有23%以上的國人保持著長期熬夜的習慣(據《2016中國睡眠指數》)。 為什麼明知熬夜不好,
自虐人設
“我倒想早睡, 客戶不睡啊……”熬夜的設計師一臉無奈。
“弄完老大弄老二, 管完作業幹家務, 累死累活是我願意的嗎?”熬夜的主婦滿腔抱怨。
“被動熬夜”似乎佔據熬夜人群中相當大的比例。 但是, 從“我不得不熬夜”的生態, 到“我是個熬夜的人”這一自我認知的修改, 中間包含著若干微妙的心理暗示, 比如“我很辛苦”“我是付出者”“我過著值得同情的/值得羡慕的(某些需要熬夜的工作是高回報的)生活”“我在為未來努力”, 這些暗示在日復一日的熬夜中變成了熬夜者的人物設定, 而為了進一步完成人設, 熬夜的行為又被不斷固化和放大。 稍加留意就會發現, 那些熱衷強調自己“睡得比狗還晚”的人,
低成本自由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研究過一個有趣的課題:成年人是否會複製他們在叛逆期的行為。 研究顯示, 不但會, 並且人們常常樂於這樣做。 想想看, “別熬夜”“多喝水”的勸誡之所以無效, 不就是因為它們太像我們在青春期聽到的那些東西了嗎?它們是正確的, 也是保守的, 還是充滿優越感或帶著點壓制色彩的。 即使我們已經成年, 有判斷利弊的能力, 但對於這類約束性資訊, 還是會作出“叛逆”的第一反應。 何況, 這種叛逆成本極低, 並不需要真正的對抗, 自己得意就是了。 資源幻想
知乎上一位網友說:“當熬夜成為一種習慣,
即時回報優先
沒人說健康不重要, 看到網友慘痛的切身經歷,
那麼, 到底, 熬夜的人們該怎麼辦呢?健康第一當然是無可指摘的正確。 但生物鐘與現實生態的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