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90天或將增至98天 職場媽媽憂喜參半
11月21日, 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佈《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 在2011年12月23日前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
徵求意見稿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 其中產前可以休假2周;難產的, 增加產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 增加產假2周。 徵求意見稿參照原勞動部有關規章, 細化了流產假期, 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 不少於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 不少於6周的產假。
消息出來以後有人歡喜有人憂, 一般新生兒醫生建議母乳時間是半年, 90天的產假自然是不夠的, 就算增加到98天, 也離半年相去甚遠, 返崗之後只能選擇吸奶出來放冰箱。 不過有了這8天, 新晉媽媽們跟子女的親近時間能多一些, 確實是個好消息。
不過也有網友對此表示出了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