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治療的誤區
我們對於一件事不熟悉, 我們就會出現錯誤的判斷錯誤的決定, 其實很多事情都是要瞭解清楚才能做出判斷, 由於他們對精神衛生知識瞭解太少, 或對親人患有精神障礙準備不充分, 使他們在求醫過程中存在一些誤區, 這些誤區嚴重可是會威脅到病人的健康, 所以今天我們一定要改正。
在精神病科經常接觸到這樣一些患者家屬, 如對精神症狀不能正確認識;害怕西藥副反應較大而採用中藥治療;到綜合醫院看病而不願到精神病專科就診;頻繁更換醫生、更換藥物;有的臨床治癒出院後, 立即停藥、減藥, 導致病情反復等。 這些認識上的誤區既影響患者的診治, 還可引起醫患矛盾, 主要誤區如下:
誤區一。 認為不服用抗精神病藥物也能解決問題。 隨著精神衛生知識的普及, 心理社會因素的致病作用也逐漸被人們所認識。 但一部分人卻過分看重心理治療的作用,
誤區二。 抗精神病藥物能解決一切。 由於精神疾病的病因、表現、治療、預後等均有別於其他疾病, 不少精神病人或家屬仍寄希望于醫生開藥服用便能治好精神疾病, 而未認識到心理社會因素在精神疾病, 尤其是神經症、反應性精神障礙等疾病中的治療作用。 通常, 患者家屬不願意提供與精神疾病相關的心理因素, 認為醫生只要用藥物就可以幫助患者解除失眠、煩惱、緊張、焦慮、抑鬱等症狀。 殊不知, 藥物雖可緩解一些症狀, 但部分病人必須與心理治療相配合才能發揮最佳效能。
誤區三。 頻繁更換醫生及藥物。 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礙一類的精神疾病的發生和發展有其自然規律, 當處在急性發展的時期, 即使相對及時地接受治療, 藥物起效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大致需要2~4周。 醫生還要考慮患者的年齡、有無軀體疾病及身體狀況等因素, 因此, 大部分患者不可能馬上控制住病情。 有的患者家屬求愈心切, 對醫師懷疑、指責, 對治療進行不合理的干預, 頻繁更換醫生。 有些家屬聽說某藥對某病有特效, 就反復要求醫生給病人換用某藥。 精神科用藥有其規律, 一般藥物應用6~8周無效後, 而且在足劑量的基礎之上, 才考慮換用其他藥物治療。
誤區四。 多種藥物合用效果好。 實際上一般病人只需要一兩種藥,
誤區五。 認為中藥效果好無副作用, 看廣告就郵購, 上當受騙的很多, 很多中藥膠囊裡含有西藥。 目前分裂症主要是西藥, 且其療效優於中藥。
誤區六。 抗精神病藥物不須長期服用。 預防大多數精神疾病復發的措施之一是藥物的維持治療。 對於初次發作的精神病患者來說, 通過藥物、心理等綜合治療, 約有70%~80%病人能夠達到臨床痊癒, 即病人精神症狀消失, 恢復病前的工作和學習能力。 初次發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經過系統治療痊癒出院後, 如不維持治療, 復發率約50%, 第二次發作下一次復發率約75%, 三次發作以後復發率達90%。 維持治療的時間當前尚沒有公認的標準, 目前在精神科一個新的認識是:在維持劑量的基礎上,
誤區七.藥價越高療效越好, 有些貴藥還不如價格低的效果好
誤區八。 濫用補藥:多數精神疾病並非營養不足所致,也就沒必要服太多的補藥。
誤區九。 別人用有效我應也有效 , 同種病不同的人用藥不同, 他人有效, 你未必有效。
誤區十, 外科手術或自創的或祖傳針灸、中藥等神奇的療法等, 自吹可根治, 目前手術治療精神疾病,
家屬應該配合醫生, 督促患者按時、按量服藥。 如果經過系統治療, 確實效果不好, 醫生會及時地換用其他抗精神病藥物。 因為藥物本身具有兩重性, 既能治病, 又可能產生嚴重的副作用, 如有些抗精神病藥會使人體重增加, 出現閉經、泌乳等副反應, 所以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換藥才安全。 有些患者家屬急於求成, 自作主張, 擅自給患者加大藥量或同時服用其他精神病藥物, 這就可能使患者出現嚴重的藥物副作用, 使病情惡化。 藥物足劑量、足療程治療後仍無效者, 可考慮‘無抽搐電療’。
根據以上的說法,是不是能改正你很多誤區的做法,其實神經疾病是一種精神的疾病,這些疾病最重要的是家人的關心,和精神醫生的督促,所以藥物只是一個輔助的作用,能產生效果但是副作用也是很大的,希望能馬上改正然後帶患者接受正確的治療,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
可考慮‘無抽搐電療’。根據以上的說法,是不是能改正你很多誤區的做法,其實神經疾病是一種精神的疾病,這些疾病最重要的是家人的關心,和精神醫生的督促,所以藥物只是一個輔助的作用,能產生效果但是副作用也是很大的,希望能馬上改正然後帶患者接受正確的治療,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