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質激素治療腎病綜合症,介紹專業知識
現如今治療腎病綜合症方法有很多, 比如患者可以採用激素治療, 大家熟知的糖皮質激素就能夠治療這種疾病, 但患者必須要懂得正確的用法, 千萬不能自己盲目使用。
一、糖皮質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征
糖皮質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征適用於微小病變腎病的患者, 療程可分為短效、中效以及長效。 糖皮質激素的短效藥物有氫化潑尼松20毫克, 時間為6小時~12小時;中效藥物有潑尼松5毫克、潑尼松龍5毫克、甲潑尼松龍4毫克、氟羥潑尼松龍4毫克, 時間為12小時~36小時;長效藥物有地塞米松0.75毫克、倍他米松0.60毫克, 時間為48小時~72小時。
由於糖皮質激素可經胃腸道迅速吸收, 故片劑為最常用的劑型。 首治劑量一般為潑尼松1mg/(kg×d), 兒童1.5~2mg/(kg×d)。 經治療8周後, 有效者應維持應用, 然後逐漸減量, 一般每1周~2周減原劑量的10%~20%, 劑量越少遞減的量越少, 速度越慢。
二、減量治療階段:使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治療8周後, 不論治療效果是否好均應減量(近年也有學者提出使用大劑量激素治療12周才見療效者, 可供參考)。 每1~2周減少原劑量的10%, 成人通常每次減5mg。 逐步將激素減至小劑量, 即成人每日為0.5mg/kg, 小兒每日為1mg/kg。 然後按病人情況:①如果首始治療階段患者已獲完全緩解,
三、維持治療階段:糖皮質激素用量為0.2mg/(kg·d)視病情變化再酌量維持一段時間後逐漸減量至停藥。 若是上述情況①, 則維持4個月或更長時間, 然後緩慢減量, 直到停藥;若是上述情況②, 則仍以每週減5mg, 乃至停藥;若為上述情況③, 則維持治療1年左右, 然後緩慢減量, 直到停藥。 有些患者雖在首始治療獲得完全緩解, 但在短期內(<6個月復發, 甚或藥量減至一定程度即復發(即激素依賴型), 可重新使用激素治療, 也可以配合使用細胞毒藥物治療。
四、總之, 糖皮質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征, 應強調:“首始量足, 減量要慢, 維持要長”。 當然這些激素使用的方法是寫給醫生看的, 病人自己切不可擅自決定激素治療的療程或劑量, 即使反復使用激素治療自己的疾病。 同時筆者就曾遇到過一些患者自己擅自使用激素長時間治療出現胃穿孔、甚至股骨頭壞死的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