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女同事在賓館摸我下半身
網友傾訴:
她是我公司的業務員, 很年輕91年的, 今年進的公司, 人長得漂亮, 在一次接待客戶的時候我帶上了她, 那天喝了點酒, 但是都沒有醉, 招待完客戶我就開車送她回公司宿舍, 在車上我看她很有拼事業的心, 很有激情, 可能是我比較喜歡這類型的女孩子, 一時興起我就要求她做我的女朋友, 她知道我有家室, 但她答應了。
回家以後睡了一覺, 第二天早上起床我便開始想這件事, 覺得自己當時借著酒勁太衝動了一點, 是跟她發展還是怎樣回絕, 向她解釋清楚。
在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裡, 我一直沒有主動聯繫她,
在賓館裡面我用我的身份證給她開好了房之後, 送她進房間, 讓她好好休息, 準備離開回家(當時我出來接她的時候我老婆是知道的, 我老婆這個時候肯定在家裡等我)。 這個時候她對我說了一句讓我一直無法忘記的話:“如果你沒有結婚該多好!”
這是她第一次觸動了我的感情神經,
再說說我的婚姻吧, 兩口子感情說不上好, 我被她感動過, 她也被我感動過, 但我們也彼此相互傷害過對方, 主要是我創業期間給家裡的經濟條件沒有什麼貢獻, 那時候我們過得很苦, 的確那時候我有虧欠她, 但她因此經常和我鬧離婚, 我們現在感情差了很多, 唯一的交集就是孩子。
說實話, 當時在賓館裡面, 我的確有衝動了, 但如果不是老婆在家等我, 我可能真的出軌了,
小潘回復:
朋友你好。 如若你不說那句“做我女朋友”的話, 想必, 如今的事情就不會發生。 你和90後女孩, 屬於上下級的同事關係, 你是她的上司, 她的老闆。 你醉酒後求交往的意思, 無異於“我要包養你”。 因為, 你已經有家室。
但是, 在這種情況下, 這名女孩竟答應了你的請求, 而且做好了飛蛾撲火的準備。 所以在小潘看來, 此名女子已經走到了毀滅自己的邊緣, 或因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 或因心內的物質欲太過強烈, 她選擇“被包養”。
一個男人于婚姻中, 更多的是扮演“頂樑柱”的角色。 作為丈夫,
作為一個公司的領導, 應該給下屬做正確的資訊傳遞。 當某個下屬有不良思想之時, 應該及時幫助其改正。 因為, 你這樣做, 不僅是在幫助別人, 更是在促進公司的優良發展。 反過來說, 如果你對下屬犯錯, 也應當立即向其道歉, 避免事態向不好的方面發展。
假若你一直迷戀這個女孩, 與其保持曖昧或者不正當的關係, 一是破壞你的婚姻和家庭;二是對你的事業發展有所阻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