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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溝油被告者稱食用油勾兌已成行業慣例

地溝油的出現給人們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脅, 不過總有一些“黑心商家”在持續生產, 日前一起地溝油特大案件正在審理當中,

審理中的案件也牽扯出了許多行業秘密, 被告人聲稱食用油勾兌已成行業慣例, 以下是詳細介紹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被告接受審判

餐廚廢棄垃圾、泔水經過掏撈、提煉、勾兌等工序, 重新回到食用油市場并以“豆油”名義公然出售, 最終流向民眾的餐桌。 28日, 全國特大全環節“地溝油”犯罪案件繼續在寧波市寧海縣法院審理, 銷售環節余下11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11人均是河南兩家油脂企業的負責人和員工。 涉案人員在法庭上表示:“勾兌在油脂行業屬于正常現象。 ”

豆油摻進“地溝油”繼續賣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卜慶鋒的妻子即被告人鄭美玉和被告人卜軍(另案處理), 于2006年7月共同出資成立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 由被告人卜慶鋒任董事長,

卜軍任副總經理, 鄭美玉負責財務, 并另外招募了其余被告人分別在公司擔任倉庫管理員、會計、出納、銷售業務員、駕駛員等職務。 卜慶鋒同時也是河南慶隆商貿有限公司的董事長, 被告人陳保剛為總經理。

2010年初, 卜慶鋒通過陳保剛介紹, 認識了山東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老板柳立國, 而柳某正是8月22日、23日法院開庭審理的“地溝油”案件生產環節的第一被告人。 卜慶鋒在明知格林公司系用餐廚廢棄油為原料提煉劣質成品油的情況下, 指使公司相關人員從格林公司以明顯低于正常豆油的價格大量購入劣質成品油。 后將其和正常豆油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勾兌, 并將勾兌后的豆油以正常豆油名義銷售給食品、飼料、藥品原料生產企業用于生產食品、飼料、藥品原料,

銷售額超過3億元。

在明知惠康公司采用上述手段對外銷售豆油的情況下, 幾名被告人“通力合作”, 業務員積極為公司聯系業務, 會計、出納則運行財務完成交易, 公司副總經理卜軍和駕駛員還改裝了惠康公司的幾輛油罐車, 以方便其在接受買方企業的抽油樣檢查時暗做手腳, 通過檢測。

身為董事長一問三不知

法庭上, 身為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和河南慶隆商貿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的董事長, 被告人卜慶鋒卻裝起了糊涂。 當公訴機關問及惠康公司與格林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惠康公司擁有幾輛油罐車、正常豆油和“地溝油”的勾兌比例等問題時,

卜慶鋒一概搖頭表示“不知道”。 公訴機關追問為何身為董事長卻對公司業務一無所知時, 他辯解說:“大家只是叫我董事長, 實際上不管公司業務。 ”

然而, 在對其余10名被告人的詢問中, 對方卻都指認卜慶鋒就是“老板”。 他不僅是擁有惠康公司90%股權的實際投資人, 也是公司內幾個重要職務的任命者。

被告人:食用油勾兌系行業慣例

多名被告人在提及“勾兌”一事時均表示, 在業界, 這是正常現象。 卜慶鋒則解釋說, 只要是在國家標準允許的范圍內, 把大廠油和小廠油混合、高質量油和低質量油混合, 以調整油品總體的酸價等指標, 這是“行業慣例”。 擔任倉庫管理員的被告人楊某也說, 在倉庫, “好油”和“壞油”是分罐存儲的,

按照發貨需要再進行勾兌。

被告人卜慶鋒的妻子鄭美玉說, 從柳立國的格林公司收購來的油, 名義上叫“4級豆油”, 經過和正常豆油的勾兌后再銷往他處。 她承認, 柳立國的油要比市場均價每噸便宜1000元左右, 利益誘人。

據公訴機關指控, 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 惠康公司從格林公司收購劣質成品油并進行勾兌后, 下家分成三個流向, 一是諸多食品廠, 銷售總量達160多噸, 銷售金額達150余萬元。 二是一些生產飼料企業, 銷售總量達1.37萬余噸, 銷售金額達1.54億余元。 三是制藥廠商, 主要是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用于生產制藥原料, 銷售總量達1.62余萬噸, 銷售金額達1.45億余元。

目前, 此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