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如何優生優育?
一般來說, 癲癇病人的子女只有5%會發生癲癇, 因此癲癇病人是可以結婚的。 但從優生優育觀點出發, 癲癇病人在發作完全控制後, 抗癲癇藥物逐漸減完半年至1 年後再生育為佳。 女性病人如發作未能控制而懷孕, 因頻繁的發作可引起胎兒缺氧, 影響胎兒發育, 甚至導致流產。 所以, 癲癇病人在發作未能有效控制之前不宜生育, 因為目前還沒有任何一種傳統抗癲癇藥對胎兒是安全的, 部分抗癲癇藥物對胎兒有致畸副作用。 因此, 患者應在醫師的指導下結婚生育。
從優生角度出發, 下列幾種情況者應勸其不育:特發性全面性發作的癲癇患者;雙方均為特發性癲癇患者可以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