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服用禁忌有什麼呢
一、配伍禁忌
中藥“七情”中的“相惡”和“相反”的配伍關係, 均屬用藥禁忌。 有關反藥的內容, 歷代古籍中記載並不一致, 被後世公認並影響較大的是金元時期概括的“十九畏”和“十八反”:
十九畏
硫黃畏樸硝, 水銀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畏牽牛, 丁香畏郁金, 川烏、草烏畏犀角, 牙硝畏三棱, 官桂畏石脂, 人參畏五靈脂。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其中“十九畏”的“畏”, 與“七情”之一的“相畏”, 涵義並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 有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
二、妊娠禁忌
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以致墮胎的副作用, 所以應該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 根據藥物對於胎元損害程度的不同, 一般可分為禁用與慎用二類。 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 或藥性猛烈的藥物, 如巴豆、牽牛、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虻蟲等;慎用的包括通經去瘀、行氣破滯, 以及辛熱等藥物, 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附子、乾薑、肉桂等。
凡禁用的藥物, 絕對不能使用;慎用的藥物, 則可根據孕婦患病的情況, 酌情使用。 但沒有特殊必要時, 應儘量避免, 以防發生事故。
三、服藥時的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簡稱食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