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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應該怎麼治呢?

隨著現在生活壓力的加大, 有很多人都出現了強迫症, 有的比較明顯, 而有的只是有強迫意識, 比如有很多人覺得自己手髒, 反復不斷地洗手, 強迫症的表現有多種多樣, 強迫回憶, 強迫反復, 強迫疑慮等等, 凡是出現強迫症, 對患者的生活以及工作都有很大的影響, 那麼強迫症應該怎麼治療呢?

治療強迫症的藥物:

治療強迫症主要是選用一些抗抑鬱的藥物, 但在用法和用量上與治療抑鬱症略有不同。 氯米帕明是比較經典的治療強迫症藥物, 常用劑量 150~300mg/d, 分2次服, 一般2~3周開始顯效。 一定要從小劑量開始, 4~6周左右無效者可考慮改用或合用其他藥物, 治療時間不宜短於6個月, 部分患者需長期用藥。 由於氯米帕明副作用比較大, 目前臨床上有更加安全的藥物可以選擇, 故一般不作為首選治療藥物。 前首選用於治療強迫症包括有氟西汀、帕羅西汀、氟伏沙明或舍曲林等,

效果基本與氯米帕明相當, 且副作用較少。 此外, 對伴有嚴重焦慮情緒者可合併苯二氮卓類藥物;對難治性強迫症, 可合用卡巴咪嗪 (卡馬西平)或丙戊酸鈉等心境穩定劑或小劑量抗精神病藥物, 可能會取得一定療效。

藥物一般需要服用時長:

強迫症是一種慢性波動性的精神疾病, 而且比較容易復發。 所以藥物治療的時間比較長, 病人需要有一定的耐心。 通常情況下, 一個完整的療程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1、急性期治療階段:

一般病人前來就診, 症狀往往比較嚴重, 這時就屬於疾病的急性期。 由於從開始服藥到初顯療效通常需要1~3周的時間, 所以病人一定不要著急, 在此期間嚴格按照醫囑服藥。 如果用藥治療6~8周仍不見療效,

可改用同類另一種藥物或作用機制不同的另一類藥物治療。

2、鞏固期治療

當治療進行了4~8周左右的時間以後, 病人的症狀出現緩解或消失時, 醫生仍然會要求病人繼續服藥治療。 這時候服藥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症狀反復, 稱為鞏固期治療。 一般該期至少維持4~6個月, 在此期間患者病情還未完全穩定, 輕易停止藥物治療造成病情反復的風險較大。

3.維持期治療

在結束了鞏固期治療以後便進入了維持治療階段。 其目的還是為了防止症狀復發。 維持治療結束後, 病情穩定, 可逐步終止治療, 但應密切監測復發的早期徵象, 一旦發現有復發的早期徵象, 迅速恢復原有治療。 有關維持治療的時間意見不一。

請參考專科醫生的意見。

強迫治療期間多數都是採用藥物進行治療,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強迫症治療的療程較長, 在病情穩定期間要繼續鞏固治療, 並且這種病經常容易復發, 所以在治療的時候, 最好聽取醫生的建議, 不要出現緩解就斷藥, 輕易停止用藥很容易導致反反復複, 最好徹底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