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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寵竟然會輸給這個人!

女人的愛是霸道的, 她們希望男人只愛自己, 如果不能做到, 至少自己要永遠排在第一位, 不能有任何人與她們並行, 就更不要提被超越了。 但是, 我想奉勸姑娘們一句, 男人身邊的這三個女人, 你最好還是不要和她們爭寵。

第一個女人, 當然是你的婆婆。 不知道如今還有多少腦殘的女人在追著男人問“我跟你媽同時掉河裡你先救誰”。 不救自己年事已高、養育自己成人的母親, 反而先救你的男人, 你敢要嗎?這個女人, 從你所愛的那個男人生下來的第一刻起, 不對, 是從還沒生下來的那一刻起就和他生活在了一起, 你跟她過不去、跟她爭寵不是自討沒趣嗎?更何況, 百行孝為先, 男人一定會孝順他的母親, 退一萬步講, 即使不是出於愛, 就是出於責任和道德, 他們也不會希望做出任何不孝順的行為, 令自己感到內疚和悔恨。 你一天到晚嘰嘰喳喳地跟自己的婆婆爭寵,

說三道四, 理論為什麼你對她比對我好, 為什麼這事你讓著她不讓著我, 會讓男人覺得不僅你不孝順, 還反過來阻止他孝順。

第二個便是他的妹妹。 因為男人對自己的妹妹總有一種情結。 就像所有的女人都希望有一個既疼愛又能保護自己的哥哥一樣, 所有的男人也都希望會有一個既聽話又漂亮的妹妹。 哥哥這個稱號, 對於男人有一種特別的吸引力, 他們必須不遺餘力地保護這個身份。 哥哥, 應該是個英雄, 是個能夠解決所有問題的超人, 是個妹妹無論說什麼都回答沒問題的家人。 哥哥, 還應該經常胡嚕妹妹的頭髮, 給她帶回可愛的玩具, 幫她寫作業或充當她的家長去參加家長會。 所以, 哥哥這個榮譽稱號是需要男人去捍衛的。

你跟男人的妹妹爭寵, 就等於跟這個稱謂爭寵, 就等於跟男人對自己勾勒的形象過不去。 這是絕對的自討沒趣。

最後一個需要你避讓的女人, 就是他的偶像。 很多男人都有自己的偶像, 或是青春玉女型的周慧敏, 或是百媚眾生型的範冰冰, 或是嬌柔嗲羞型的林志玲, 或是儀態萬千型的張曼玉。 有些男人可能會有點瘋狂, 電腦裡裝滿了自己偶像的照片, 動不動就會提到偶像的名字, 閒暇時間經常看有關於她的電影或者聽她的歌曲, 甚至還會想方設法與偶像見面。 但你不用擔心, 男人不像女人, 他們通常會把現實和非現實分得很清, 偶像, 對於他們來說就是偶像, 他們頂多會意淫或者性幻想一下,

但絕不會想著真和自己的偶像如何如何。 反過來, 如果你沒完沒了吃某個女明星的醋, 阻止他的追星行為, 他反而會舉得你不可理喻, 分不清現實和非現實, 連他的愛好都要干涉。

爭寵也要分清物件, 有些人你爭不過, 因為你根本沒和她們在一個等量級上;有些人你沒必要去爭, 因為根本對你造不成任何威脅。 笨女人才會草木皆兵, 而聰明的女人則知道有些時候必須要爭, 而有些時候就應該開明和寬容, 這樣會提高你在男人心目中的形象, 也會為你該出手去爭的時候贏得一些必要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