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資料算胎兒體重的公式是什麼
當女性懷孕之後, 都非常的想知道肚子裡面胎兒的一切, 尤其是和胎兒發育的事情更是特別的注意。 在懷孕期間, 孕婦是要做一些b超檢查的, 通過b超檢查就可以知道孕婦和胎兒的一切事情, 當做完b超之後, 可以跟就b超單子上面的資料, 計算出胎兒的體重和身高的, 這個是所有孕婦最關心的事情。
測量公式搜羅:
1、胎兒體重(g)= 1.07×BPD×BPD×BPD+0.3×AC×AC×FL(單位:cm)
2、胎兒體重(g)=260.69×HC-4973.72(單位:cm)
3、胎兒體重(g)=171.48×AC-2686.60(單位:cm)
4、胎兒體重(g)=747.42×FL-2232.56(單位:cm)
每個准媽媽的個體情況差異, 通過B超單數據計算出來的胎兒體重, 肯定會存在一定的誤差, 准媽媽僅可作參考
1、BPD:雙頂徑, 指胎兒頭兩邊直徑測量的資料, 也是推算胎兒大小的指標之一。 2、HC:頭圍, 是指繞胎頭一周的最大長度。 胎兒的頭部從前面到後面最長的部分。
3、AC:腹圍, 就是胎兒腹部的圍度尺寸。
4、FL:股骨長, 是指胎兒大腿骨的長度。
5、HL:肱骨長, 是指胎兒上臂骨的長度。
專家建議:最好等到懷孕的18-20周做b超檢查。
懷孕多久能做b超
1.在正常情況下, 妊娠早期(孕12周左右), 孕媽應該做一次B超檢查。 孕媽應避免過早做B超, 或是多次做B超。 過早做B超, 有可能會震盪到脆弱, 剛形成的胚胎, 不利於胚胎發育。 妊娠早期做B超, 是為了明確是否妊娠及妊娠天數,
2.第二次B超檢查一般安排在妊娠中期(懷孕20周左右), 此時宮內羊水相對較多, 胎兒大小比較適中, 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 對B超檢查來說, 有較好的對比度, 可以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
3.第三次B超檢查應該安排在妊娠晚期(孕28周左右), 主要瞭解胎兒在宮內的發育情況和再次檢查胎兒有無畸形。 因為有一些疾病在妊娠中期, B超檢查不一定能及時發現。 如果孕媽超過預產期兩周還沒分娩, 醫生可能會建議再做一次B超, 以瞭解胎盤、羊水、胎位等情況, 有助於醫生決定何種分娩方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