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過期對母嬰都有危害
女性在懷孕的時候妊娠過期主要是指孕婦從懷孕到妊娠≥42孕周才分娩, 這類的孕媽咪占到總體的10左右, 妊娠過期對母嬰都有危害, 下面來看看吧。
第一, 過期妊娠的胎盤常有退行性改變, 俗稱胎盤老化現象, 它表現為胎盤血管梗塞, 閉鎖不通或不通暢, 造成胎盤血流量減少, 從而使胎兒生長發育必需的血氧和營養物質供應減少, 導致胎兒營養不良和宮內缺氧。 若胎盤功能進一步衰退、臨產後的較強宮縮等, 都會引起胎兒明顯缺氧, 發生宮內窘迫, 甚至導致胎兒死亡的嚴重後果。
過期胎兒有倖存活了下來, 也常常是身體瘦小, 皮下脂肪缺乏, 皮膚乾燥多皺褶, 猶如一個“小老頭”, 醫學上稱為“過熟兒”。 過熟兒不僅發育差, 而且還易發生新生兒脫水、低血容量、低血糖及代謝性酸中毒等併發症。 出生後, 新生兒窒息的發生率也高, 可為足月妊娠的2~4倍,
第二, 若過期妊娠者的胎盤沒有老化, 胎盤功能正常, 可使胎兒出生體重偏重, 甚至成為巨大兒, 分娩時容易發生肩難產。 其次, 妊娠過期可引起胎兒顱骨鈣化、變硬, 分娩時容易發生顱內出血等併發症, 嚴重威脅新生兒的健康和生命。
引起過期妊娠的原因迄今尚不清楚, 可能與孕婦的內分泌功能異常、胎兒發育異常及頭盆不稱等因素有關。 但因確切原因不明, 因此, 尚無法避免過期妊娠的發生。
既然無法預防過期妊娠的發生, 又要避免發生過期妊娠帶來的不良後果, 醫學專家主張“瓜熟蒂不落、適時應摘取”。 凡孕周≥41周的孕婦應及時住院引產, 結束妊娠。 因為妊娠41周的胎兒發育已成熟,
由此可見過期妊娠對母嬰的危害是極大的, 因此專家提醒, 准媽咪一旦到了分娩期如果還未分娩, 一定要去正規醫院諮詢醫生具體情況並聽取醫生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