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幹骨折
概述
股骨幹骨折系指小粗隆下2~5釐米至股骨髁上2~5釐米的股骨骨折,
占全身骨折的4~6%,
男性多於女性,
約2.8∶1。
10歲以下兒童占多數,
約為總數的1/2。
病因
股骨幹骨折多由強大暴力所造成。
主要是直接外力,
如汽車撞擊、重物砸壓、輾壓或火器傷等。
症狀
多數傷者均有較嚴重的外傷史。
合併多處傷或內臟傷及休克者較常見。
骨折部疼痛比較劇烈、壓痛、脹腫、畸形和骨摩擦音和肢體短縮功能障礙非常顯著,
有的局部可出現大血腫,
皮膚剝脫和開放傷及出血。
檢查
X線照片可顯示骨折部位、類型和移位方向。
治療
無論開放性還是閉合性股骨骨折,
(一)非手術療法。
常用牽引方法有:
1.懸吊牽引法用於4~5歲以內兒童。
2.動滑車皮膚牽引法(羅梭氏Russell牽引法), 適用於5歲至12歲兒童。
3.平衡牽引法, 用於青少年及成人股骨幹骨折。
(二)手術方法。
1.手術適應症:近年來由於外科技術提高和醫療器械的改善, 手術適應症有所放寬。
2.
(1)股骨上1/3或中上1/3骨折多採用髓內針固定。
(2)股骨中1/3或中下1/3骨折, 傳統方法是採用6~8孔接骨板螺絲釘固定及髖人字石膏固定。
(三)陳舊骨折畸形癒合或不癒合的治療。
開放復位, 選用適當的內固定, 並應常規植骨以利骨折癒合。
(四)火器傷骨折的治療, 應爭取儘快做好初期外科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