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淨化器“PM2.5去除率99%”實為忽悠
如果要評選今年到目前為止的新聞熱詞, 霧霾天氣、PM2.5都會名列前茅, 空氣品質問題的熱度由此可見一斑,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 空氣淨化器的銷量在最近一段時間裡大幅上升, 不少空氣淨化器都聲稱自己功能十分強大如“PM2.5去除率99.99%”、“甲醛淨化率99%”等, 能明顯改善室內空氣品質, 那麼, 這些市場上熱銷的空氣淨化器淨化功能到底如何, 真的能達到宣傳中的淨化效果嗎?
記者調查
熱門空氣淨化器賣斷貨
記者日前在北京、上海等地的家電市場調查過程中發現, 一些大型家電商城中, 空氣淨化器都被擺在商場一進門的明顯位置,
記者在賣場看到, 空氣淨化器的主流品牌有飛利浦、亞都、松下等品牌, 產品根據功能不同和淨化功效不同分為多個型號, 銷售人員告訴記者, 現在最為暢銷的是同時具有淨化PM2.5和甲醛功能的, 不少這類產品都已經賣斷貨了。
在調查中記者還瞭解到, 按照商家的宣傳, 空氣淨化器除了能去除PM2.5之外, 還能有效去除甲醛等有害物質, 而且去除效率同樣很高, 有效率也能高達99%, 部分商家還宣稱他們的淨化器能在短時間內就達到這樣高的去除效果。
專家釋疑
這樣宣傳有效率不科學
這些熱銷的空氣淨化器是否真的能達到宣稱的淨化效率呢?為了驗證淨化器的功效, 記者隨機選取了市場上5種銷量和市場佔有率比較高的空氣淨化器, 送到上海市環境保護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總站進行檢測。 專家告訴我們, 空氣淨化器按照國家標準的解釋是一種具備去除固態顆粒物、氣態污染物或微生物的電器設備。 產品好壞的最主要衡量標準就是對有害物質的去除能力。 而記者在市場調查中發現, 這些淨化器都宣稱去除PM2.5和甲醛等有害物質的效率可以高達98%、99%, 但是檢測專家指出, 對於空氣淨化器淨化能力的判斷需要綜合淨化空間大小、淨化時間長短、有害物質初始濃度等多個指標,
企業執行標準“各自為政”
專家打開了5種不同品牌的空氣淨化器之後, 記者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 雖然執行的標準各有不同, 而實際上不同品牌空氣淨化器的內部設計和工作原理卻都比較類似。
上海市環境保護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總站實驗室主任沈浩介紹:我們現在拆一台機器看一看, 它到底是哪一些結構。 拆開了以後, 這是第一層, 這層我們叫它粗效網, 主要用於過濾那些像毛髮、大灰塵這些, 粗效的一層網, 髒了以後可以清洗。 這第二層, 它主要是一個催化網, 主要是去甲醛這種作用。 第三層是一個去氣態污染物的網, 主要是一些活性炭, 用來吸附類似於甲醛、甲苯這樣的氣態污染物。
在查驗了淨化器產品的外包裝之後, 記者注意到, 這些淨化器產品所執行的標準各有不同, 而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在於, 目前針對空氣淨化器產品, 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 因此有些產品執行的是推薦性的國家標準, 而有的產品執行的是自己的企業標準。
簡單判斷可能得出錯誤結論
上海市環境保護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總站實驗室主任沈浩指出:我粗看一下三個空氣淨化器宣傳材料, 它們的初始濃度和測試時間是肯定都不一樣的,
也就是說, 同樣是聲稱甲醛淨化效果能達到98%, 有的淨化器只需要一兩個小時就能達到, 而有的淨化器卻需要十幾個小時, 如果單純看淨化效果兩台空氣淨化器的效率看似是一樣的, 但是沒有考慮到淨化器執行時間的差別, 這樣的簡單判斷就可能得出一個片面的, 甚至是錯誤的結論。
專家呼籲
應儘快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專家進一步強調, 執行的標準不同就意味著檢測的條件不同, 而在不同條件下, 即使是同一台空氣淨化器所得出的淨化效能也是完全不同的,
而之所以會出現空氣淨化器市場存在過度宣傳和混淆概念等多種亂象, 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針對空氣淨化器產品, 沒有一個統一的強制性的國家標準, 導致不同產品執行的標準不同, 針對淨化效果檢測的實驗條件不同, 因此不同的淨化器產品所謂的淨化效能基本不具有可比性。
專家指出, 由於缺乏統一的強制性標準, 一方面對於消費者比較和判別空氣淨化器產品的好壞帶來了不便, 另外對於執法部門判斷淨化器產品的品質優劣也造成了困難。 雖然按照國家推薦標準檢測,可以證明部分淨化器產品達不到其宣稱的淨化效果,但是由於針對淨化器淨化效果主要指標的國家標準不統一也不具有強制性,因此很難判定這些淨化器產品不合格,因此專家呼籲,儘快制定更有針對性也更有可操作性的國家標準。
消費提醒
空氣淨化器須標潔淨空氣量指標
專家還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空氣淨化器時,除了要關注PM2.5、甲醛等有害物質的淨化效果之外,還應該著重關注淨化器產品的一個關鍵指標——潔淨空氣量。檢測人員對五台空氣淨化器潔淨空氣量指標也進行了檢測。
上海市環境保護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總站實驗室主任沈浩介紹:這次我們為這些空氣淨化器測了一個空氣淨化器的關鍵指標,叫潔淨空氣量,主要是針對固態顆粒物的,在我們行業裡面,簡稱叫CADR,這個指標它的定義是空氣淨化器能提供的潔淨的空氣的總量,這是一個空氣淨化器最基本的淨化性能評價參數。
檢測結果顯示5台空氣淨化器的潔淨空氣量差別比較大,最高的達到434m3/h,而最低的只有174m3/h。
這五台空氣淨化器的CADR值,也是有比較大的差距,對於潔淨空氣量這個值來說是越大越好,大代表了它在同一個環境內它的淨化的時間會越短,可以推算出一個適用面積,代表了大的潔淨空氣量值可以推算出大的適用面積。
專家認為,潔淨空氣量作為反映淨化器淨化效果的最基礎的指標,對於判斷淨化器產品的優劣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意義,因此現行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要求空氣淨化器必須標注潔淨空氣量這個指標。
新聞觀察
消費者不能只聽商家一面之詞
按照目前國家推薦性的標準,經過檢測機構的檢測,市場上熱銷的淨化器產品中,有一部分PM2.5和甲醛的淨化效率都達不到商家宣稱的數值,尤其是針對甲醛的淨化能力更是與宣稱的98%、99%的淨化效果相去甚遠。專家說,空氣淨化器淨化能力的判定是一個專業而複雜的過程,消費者在購買時不能簡單聽商家的一面之詞。
專家一再強調,消費者在選購空氣淨化器的時候,不能簡單聽信商家宣稱的所謂淨化效率,因為空氣淨化器的淨化效果除了會受到淨化器本身的淨化功能的影響之外,還會受到淨化空間、淨化時間和淨化初始環境等諸多條件的影響,不考慮這些條件,而單純講淨化效果是不科學的,消費者更不能簡單憑藉所謂的淨化效果判斷淨化器產品的優劣。
根據調查和檢測的情況來看,市場上不少空氣淨化器產品無論是甲醛去除率還是PM2.5的去除率都達不到標注和宣稱的水準,而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專家認為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我國缺乏針對空氣淨化器淨化效能的統一的強制性標準。因此要想規範空氣淨化器的市場,一方面相關企業要提高產品品質,規範產品宣傳,促進市場的公平、有序競爭;同時更為重要的是要進一步完善國家標準並落實執行,這樣才能規範空氣淨化器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雖然按照國家推薦標準檢測,可以證明部分淨化器產品達不到其宣稱的淨化效果,但是由於針對淨化器淨化效果主要指標的國家標準不統一也不具有強制性,因此很難判定這些淨化器產品不合格,因此專家呼籲,儘快制定更有針對性也更有可操作性的國家標準。消費提醒
空氣淨化器須標潔淨空氣量指標
專家還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空氣淨化器時,除了要關注PM2.5、甲醛等有害物質的淨化效果之外,還應該著重關注淨化器產品的一個關鍵指標——潔淨空氣量。檢測人員對五台空氣淨化器潔淨空氣量指標也進行了檢測。
上海市環境保護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總站實驗室主任沈浩介紹:這次我們為這些空氣淨化器測了一個空氣淨化器的關鍵指標,叫潔淨空氣量,主要是針對固態顆粒物的,在我們行業裡面,簡稱叫CADR,這個指標它的定義是空氣淨化器能提供的潔淨的空氣的總量,這是一個空氣淨化器最基本的淨化性能評價參數。
檢測結果顯示5台空氣淨化器的潔淨空氣量差別比較大,最高的達到434m3/h,而最低的只有174m3/h。
這五台空氣淨化器的CADR值,也是有比較大的差距,對於潔淨空氣量這個值來說是越大越好,大代表了它在同一個環境內它的淨化的時間會越短,可以推算出一個適用面積,代表了大的潔淨空氣量值可以推算出大的適用面積。
專家認為,潔淨空氣量作為反映淨化器淨化效果的最基礎的指標,對於判斷淨化器產品的優劣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意義,因此現行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要求空氣淨化器必須標注潔淨空氣量這個指標。
新聞觀察
消費者不能只聽商家一面之詞
按照目前國家推薦性的標準,經過檢測機構的檢測,市場上熱銷的淨化器產品中,有一部分PM2.5和甲醛的淨化效率都達不到商家宣稱的數值,尤其是針對甲醛的淨化能力更是與宣稱的98%、99%的淨化效果相去甚遠。專家說,空氣淨化器淨化能力的判定是一個專業而複雜的過程,消費者在購買時不能簡單聽商家的一面之詞。
專家一再強調,消費者在選購空氣淨化器的時候,不能簡單聽信商家宣稱的所謂淨化效率,因為空氣淨化器的淨化效果除了會受到淨化器本身的淨化功能的影響之外,還會受到淨化空間、淨化時間和淨化初始環境等諸多條件的影響,不考慮這些條件,而單純講淨化效果是不科學的,消費者更不能簡單憑藉所謂的淨化效果判斷淨化器產品的優劣。
根據調查和檢測的情況來看,市場上不少空氣淨化器產品無論是甲醛去除率還是PM2.5的去除率都達不到標注和宣稱的水準,而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專家認為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我國缺乏針對空氣淨化器淨化效能的統一的強制性標準。因此要想規範空氣淨化器的市場,一方面相關企業要提高產品品質,規範產品宣傳,促進市場的公平、有序競爭;同時更為重要的是要進一步完善國家標準並落實執行,這樣才能規範空氣淨化器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