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小耳畸形
女性在懷孕期間是需要做許多項檢查的, 有些檢查是了解孕婦自身的身體健康情況, 有些檢查是了解胎兒在母體內發育的情況。 隨著胎兒月份的增加, 醫生也會給胎兒做下排出畸形的檢查, 但是有些情況是檢查不出來的, 例如新生兒小耳畸形。 出現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呢?
一、概述
小耳畸形為先天性耳廓發育畸形, 畸形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 最重度畸形表現為無耳, 即沒有耳朵, 最輕者呈現近似耳廓的形態, 但明顯不正常。 絕大多數小耳畸形, 系由皺縮而無耳廓形態的小塊軟骨團, 也一般來說, 情況不算很嚴重, 可以治療。 但無外耳道和鼓室、且聽骨發育不良, 有聽力障礙, 這種情況就要進行手術治療來解決聽力問題!
二、步驟/方法:
1、 小耳畸形的臨床表現為:輕度的患者耳朵近似正常耳廓外形, 但明顯偏小。 重度的患者耳朵會有部分缺損。 僅留不規則之贅狀物, 內含軟骨, 耳垂發育差, 有移位。 明顯小余正常耳朵, 且可伴外耳道閉鎖, 或同側顏面發育不良。
2、 嬰幼兒期急性分泌性中耳炎往往是由上呼吸道感染以及免疫變態反應引起。 其可以造成鼓室積液及聽力下降。 可采用病因治療, 應用類固醇激素類及抗過敏藥物,
3、 新生兒右耳畸形聽力損傷確診后要進行干預治療, 這是一完整的聽力康復系統工程。 干預措施為最后環節。 采用何種方法以及何時進行干預,
三、注意事項:
所有3歲內的嬰幼兒在家長感到異常時, 都應使用有效的檢查方法進行評估, 包括各發育階段指標的常規監測及雙親所關心的問題等。 對于聽覺檢查或簡易聽力計測聽未通過的嬰幼兒, 都應推薦到當地指定的耳鼻喉科進行聽力學評估和言語-語言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