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治療
系統性紅斑狼瘡並非不治之症, 由於系統性紅斑狼瘡發病的原因及發病的基本機制較為複雜, 且臨床表現千變萬化, 過去由於條件的限制和認識的不足, 使許多患者延治、誤治, 使系統性紅斑狼瘡一經確診已經到了疾病的晚期, 使病人生存期限大大縮短。
一般治療
適用于所有SLE患者。 包括心理及精神支持、避免日曬或紫外線照射、預防和治療感染或其他合併症及依據病情選用適當的鍛煉方式。
非固醇類抗炎藥(NSAIDS)
適用於有低熱、關節症狀、皮疹和心包及胸膜炎的患者, 有血液系病變者慎用。
糖皮質激素
據病情選用不同的劑量和劑型:以潑尼松為例, 小劑量適用於無重要臟器受損的活動性SLE患者;中等劑量適用於有高熱或有一個重要臟器輕度損害者;大劑量適用於有惡性高熱或有一個或一個以上重要器官嚴重受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