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s-Johson綜合征型藥疹
概述
用於預防、診斷、治療的藥物,
無論通過任何途徑進入機體後,
引起的皮膚和(或)粘膜損害的不良反應,
謂之藥疹。
為皮膚科急診中常見的病種。
病因
大多數藥物都具有引起藥疹的可能性,
其中包括中草藥物,
但以抗原性較強者引起的最多。
常為磺胺類特別是長效磺胺,
巴比妥,
保太松等解熱鎮前藥,
苯妥英鈉等。
此外,
對患有先天過敏性疾病的機體及重要器官患有疾病的患者,
發生藥疹的危險性比較大。
症狀
Stevens-Johson綜合征型藥疹 多由Ⅲ型變態反應引起,
屬重型藥疹。
1.引發藥物 常為磺胺類特別是長效磺胺,
2.皮損分佈廣泛, 以水皰、大皰、糜爛與結痂為主。 常位於腔口周圍, 並嚴重地侵及粘膜。 可出現肝、腎功能障礙並伴發肺炎等合併症, 病死率5%~10%。
檢查
常規檢查:
1.血常規。
2.尿常規。
3.生化全項。
治療
(一)病因治療 盡可能明確病因,
立即停用致敏或可疑致敏性藥物,
並終身禁用。
鼓勵病人多飲水或輸液以加速藥物自體內的排出。
對由重金屬如砒、金等引起的藥疹,
要給與絡合劑,
如二巰基丙醇(BAL)等使之與重金屬離子絡合後從尿中排出。
(二)對症及支持療法 對重型藥疹的治療原則為及時搶救,
儘早收入院治療。
1.抗休克與供氧 對伴發過敏性休克者要分秒必爭,
立即皮下或肌內注射1:1000腎上腺素0.3~0.5ml。
呼吸困難者予以吸氧,
2.激素 對Steveus-Johson綜合征、TEN、重症剝脫性皮炎型藥疹者, 及早使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為挽救生命的關鍵措施。 用量應足以控制臨床症狀為准。 症狀控制後應儘快減量至停藥。
3.抗組胺藥 選H1受體拮抗劑, 如苯海拉明每次50mg, 每日3次或20mg肌注, 每日3次等, 對皮肢瘙癢與水腫的緩解有一定效果。
4.維持水電解質平衡 注意膠體或蛋白質的輸入量, 必要時輸血或血漿。
5.預防及治療感染。
6.粘膜損害的處理 可用3%硼酸水清洗結膜, 皮質類固醇眼藥滴眼每3h一次。
7.皮膚損害的局部治療 選用無刺激、具保護性並有一定收斂作用的藥物, 根據損害的特點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