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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病”到底是不是病

在心理門診, 常有一些病人問:“醫生, 我得的是不是抑郁癥?抑郁癥是心理問題, 為什么要吃藥, 做心理治療不行嗎?”我個人的觀點是“心病還得心藥醫”, 吃藥不能解決心理問題。

長期以來, 人們認為心理疾病或問題是病人的“想法”出了問題, 要么杞人憂天, 自尋煩惱;要么思想偏執, “鉆牛角尖”;要么受到刺激, 心生絕望……因此, 都寄希望于醫生的一番說教而改變病人的想法, 以解心結。 那么“心病”到底有何因?解法到底有哪些?

“心病”的確也是病

“心病”是民間的俗稱, 如果將其納入醫學考量, “心病”屬于精神醫學和心理學范疇。

究其原因, 可分為器質性與功能性兩類。

排除感染、中毒、腦腫瘤、代謝等病因引起的器質性精神障礙, 功能性精神/心理失常可分為精神疾病和心理問題。 前者指分裂癥、躁狂癥、抑郁癥、神經癥等精神障礙;后者是社會適應、人際關系、戀愛婚姻、學習壓力等方面的心理失衡。

兩者的區別在于, 前者因大腦神經生化、神經內分泌的病理性改變, 導致腦功能紊亂, 心理修復機制破壞, 而出現感知、思維、情緒和行為的臨床癥狀。 而后者則沒有上述病理機制, 也就沒有相關的臨床癥狀, 只是困惑、苦悶、煩惱、焦慮、憤怒、緊張和恐懼等心理狀態的失衡表現。

因此, 它們在發生、發展和預后上都有本質的區別, 治療自然不同。 不過,

兩者之間也有聯系, 心理失衡有可能轉化為精神疾病, 而精神疾病治療好轉后, 仍然會有心理失衡的問題, 在治療上需相互借鑒。

治療不能靠“一方一藥”

產生“心病”的原因不同, 治療方法也就不同。 單用心理治療或藥物治療都有各自的局限性。 精神疾病包括重性精神障礙和輕性精神障礙。 心理失衡包括人際關系、學習工作和戀愛婚姻等問題。 針對不同情況, 采取對應的治療。

重性精神障礙(重性障礙)包括精神分裂癥、雙向情感障礙、內源性抑郁癥、分裂-情感障礙等, 其治療原則是“以藥物治療為主, 心理治療為輔”。 由于重性患者存在大腦神經遞質代謝異常, 只有藥物才能改善異常代謝對大腦的損害, 消除其精神病理活動,

讓患者恢復理智, 因此用藥至關重要。 心理治療的作用在于改善患者的對立情緒, 建立信任關系, 提高治療的依從性。 在患者恢復理智后, 鼓勵患者樹立信心, 消除“病恥”心理, 對堅持治療, 恢復生活工作, 至關重要。

輕性精神障礙(輕性障礙)包括抑郁性神經癥、反應性抑郁、焦慮癥、恐懼癥、強迫癥、軀體形式障礙、心理因素相關的生理障礙等。 其治療原則是藥物治療與心理治療并重。 輕性障礙患者同樣存在腦代謝異常, 所以用藥仍然十分重要。 同時, 輕性障礙患者有一定的自知力, 其發病及預后與個性特征和社會心理因素密切相關。 因此通過心理治療, 讓患者了解自己的疾病狀態, 認識個性特征對疾病的影響;提高對環境壓力、人際關系的認識,

采取正確的應對方式;幫助患者識別負性自動思維, 通過認知重建, 而改善負性情緒。

心理問題包括各種原因引起的心理沖突和心理矛盾, 表現出郁悶煩惱, 緊張恐懼, 憤怒攻擊等心理失衡。 其治療原則是心理治療為主, 必要時臨時用藥。 心理問題者無腦神經遞質代謝異常, 而是心理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表現為心理敏感, 應對方式不當, 對環境反應過度或反應不足而產生的煩惱, 藥物不能解決成長中的問題。 對有些求助者出現的失眠, 情緒失控等癥狀, 可以臨時用藥, 在心理危機消失后, 即可停藥。

綜上所述, 要解決千姿百態的“心病”, 不能靠“一方一藥”, 必須“治病循因”, 找到了真正的原因, 才不會茫然無措,

才會有正確的治療方案。 (程守勤丁一整理)

[責編: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