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做到這些才幸福
夫妻之間想達到心心相印、親密無間, 就必須瞭解雙方的心理需求, 從而達到和諧、美滿。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對人類的心理需要進行了歸納, 從而得出夫妻和諧必須滿足雙方的五種心理需要。
一、尊重的需要。 人的自尊心從小就有, 一旦受到損害, 便會痛苦不已。 如果受到尊重, 則會感到欣慰和滿足。 夫妻間的相互尊重、信賴, 是深化愛情和事業成功的基本保證。 任何訓斥或輕視貶低愛人的做法都會損害對方的自尊心。
二、自主和表現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辦事。 這就是自主的需要。 每個人都希望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 盡可能發揮自己的才能, 運用自己的智慧創造出可觀的勞動成果, 使自己的表現心理得到滿足。 夫妻之間應常常通過語言或行為來使對方歡悅、驚奇、著迷, 進而讚賞自己。
三、交往的需要。 社會是人生活樂趣的源泉。
四、愛好和感情的需要。 每個人的愛好不同, 應盡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並為對方提供方便。 感情的需要以愛為中心, 持久的愛會使對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滿足。 否則, 失落感便會油然而生, 不滿、煩惱、怨恨也會接踵而至。
五、宣洩的需要。 愛人心裡不痛快時, 總想找人訴說一番, 一吐為快。 這種宣洩的物件當然是自己的愛人, 夫妻均以對方為宣洩的最佳對象。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應責備對方心胸狹窄, 或嫌對方嘮叨。 而應主動接受對方的宣洩, 並進一步勸慰、疏導, 排解其內心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