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髓瘤移植,為你介紹專業知識
針對多發性骨髓瘤這種非常嚴重的疾病, 醫學上一直在尋找有效的治療方法, 幹細胞移植就是一種高科技的治療手段, 這種方法正在被不斷嘗試, 下面為你介紹這方面專業知識。
一、骨髓移植即造血幹細胞移植, 是通過靜脈輸注造血幹、祖細胞, 重建患者正常造血與免疫系統, 從而治療一系列疾病的治療方法。 造血幹細胞移植基本上替代了“骨髓移植”這一術語, 這是因為造血幹細胞不僅來源於骨髓, 亦來源於可被造血因數動員的外周血中, 還可以來源於臍帶血, 這些造血幹細胞均可用於重建造血與免疫系統。
二、適應證
1.具有高危預後因素的惡性血液病是主要的移植適應證
包括:①難治或復發白血病;②初治急性白血病, 預計非移植難以長期存活者;③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國際預後積分系統評估為中危或高危者;④骨髓增殖性疾病及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⑤慢性髓性細胞白血病。
2.非惡性疾病
①骨髓衰竭性疾病如先天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獲得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等。 ②遺傳性貧血如地中海貧血、鐮狀紅細胞型貧血、骨髓纖維化、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等。
3.其他實體瘤
如乳腺癌、卵巢癌、睾丸癌、神經母細胞瘤顱腦腫瘤等。
4.其他
包括聯合免疫缺陷、噬血細胞綜合征、嚴重自身免疫病等。
三、骨髓瘤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後的幾點提醒
注意衛生, 避免感染。 出倉後前3個月, 是患者免疫重建的重要時期, 務必注意飲食衛生及個人衛生, 避免感染。
定期複查。 前面已經告訴大家, 出倉後前3個月, 建議每月複查血清游離輕鏈, 警惕疾病早期復發可能。 同時還要注意每2-3月複查M蛋白鑒定及免疫固定電泳等(可參照《骨髓瘤患者病情的評價要看哪些指標?》)。
後續治療。 若發病時有高危因素患者, 建議移植後擇期開始鞏固或維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