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發癌症的元兇有哪些呢?
人類的身體大約有60兆個細胞, 每個細胞攜帶著2萬余種遺傳基因。 2003年人類已經完成了遺傳因數的解讀, 癌症被認為是遺傳因數變異引發的疾病。
近年來, 癌症的發病率居高不下, 目前已經將分子標記藥物應用到臨床醫學上。 全新領域表觀遺傳學相關的治療也在不斷地進步。
據日本愛知縣癌症研究中心的有關專家透露, DNA裡的遺傳因數已經被充分應用, 遺傳因數的應用為癌症的治療提供了一個新的契機。 在表觀遺傳學中, DNA甲基化、組蛋白修飾、染色質構造變化、非編碼RNA這四者相互作用, 調整和控制著遺傳因數。
比如說一卵雙生兒是由一個受精卵分裂成的2個個體, 兩者的DNA繪圖完全一樣。 但是其中有一個人得了癌症, 另外一個人未必會得癌症。 這就證明了癌症除了和遺傳因數有關, 還和環境因數有很大的關係。
誘發癌症的環境因數包括香煙、食品、酒精等多種因素。 這些致癌物質不是遺傳因數發生了改變而是影響了表觀遺傳, 最終發展為癌症。
比如說, 感染了肝炎細菌之後最終會發展為肝癌, 被感染的DNA甲基蓄積在肝臟內, 無數的癌症抑制因數就會失去作用, 結果, 不但會發展為肝癌, 幾乎所有的癌細胞都會因為DNA甲基異常而不斷蓄積, 最終導致生命個體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