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
是每一個生物活著的證據,
也就是說它是所有的生物還存在這個世界上的證據。
心臟,
真的可以毫不猶豫的說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保護的最重要的一個器官了。
很多人,
哪怕失去了手臂或者腿、眼睛、耳朵等等,
可是他們還是可以活在這個世界上,
因為他的心臟還在跳動。
而且,
一個正常的心臟的跳動也是有規律有頻率可尋的,
那麼究竟一分鐘正常的心臟的跳動他、應該是怎樣的呢?
成年人每分鐘心跳大約是七八十次,
但在60到100次之間都屬正常。
勞動時比安靜時要跳得快些,
女的比男的要跳得快些,
孩子比大人要跳得快些,
新生兒每分鐘可以跳到150次。
平均說來,
如果一個人活100歲,
那麼,
他的心跳次數加起來總共可達40億次左右。
在平時,
假如成人安靜時每分鐘心跳超過了100次,
醫學上就算作“心動過速”;少於60次的,
則是“心動過緩”了。
還有些人的心跳會時快時慢、跳跳停停。
這些,
都屬於心跳異常的範圍。
心跳異常是心臟病覺狀之一。
不過,
心臟和身體許多器官一樣,
工作能力也是可以變化的,
它有很大的伸縮餘地。
據研究,
認真做完一套廣播體操,
每分鐘心跳可能增加二三十次。
人在憤怒、恐懼的當兒,
學生臨上考場的一刻,
心臟也會“怦怦”地加快跳動。
攀登珠穆朗瑪峰的運動員,
心跳達到每分鐘一百七八十次。
讓一些人身30公斤重物奔跑300米,
他們的心跳每分鐘超過200次。
醫學資料竟有心跳高達270次的記錄。
加快心跳的目的,
是為了多送血液,
滿足身體的勞動、運動和特殊情況下的需要。
要是心跳過少,
血液供應不足,
身體得不到必須的氧氣和營養,
人就無法正常地生活,
甚至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
生理學家發現,
長期從事重體力勞動和進行激烈運動的人,
他們的心臟得到了鍛煉,
心跳次數比常人要少得多。
我國當今有位足球運動員,
每分鐘心跳才37次;1928年奧運會上,
有位運動員,
每分鐘才28次。
原來,
心臟得到更好鍛煉的人,
心肌纖維變得粗大,
心室壁變得厚實,
心臟本身也擴大了。
英國一位前世界馬拉松賽冠軍于70歲因癌症去世後,
醫生發現他的心臟比正常人約重30%,
送血管道——冠狀動脈約粗1倍。
這樣的心臟收縮起來自然非常強勁有力,
每次跳動輸送到全身的血液要比普通人成倍地增加。
所以,
雖然跳得少,
可由於血多,
也能滿足身體的正常需要了。
只有心臟正常了,
其它的器官才會跟著正常,
跟著它一起工作。
及時其它的器官偶爾出點小問題以現在的醫學,
只要發現的早,
就不會有什麼大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