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資訊

衛生部門實施最嚴格的游泳場所衛生監管制度

一、約見游泳場所高管, 重申游泳場所衛生要求。 除市衛生局主管領導約見120家大型游泳場所主要負責人外, 各區縣衛生局主管領導要陸續約見轄區游泳場所負責人, 約見要做到100%全覆蓋。 重申夏季游泳場所存在的衛生風險和衛生管理要求, 明確經營管理者的主體責任。

二、開展游泳場所百日專項整治行動。 自2012年6月1日至9月10日全市開展為期100天的泳池專項整治行動, 要做到游泳場館100%全覆蓋監督, 並且適當加密監督頻次。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重點對游泳池水的清澈度、消毒藥劑的使用、迴圈過濾設備、新水補水量和紅眼病檢查崗等進行重點檢查。

對問題嚴重和拒不改正的, 一律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市衛生監督所將對區縣開展泳池專項整治行動的情況進行督導稽查, 並隨機抽查部分游泳場所責任落實情況和水質衛生狀況。

三、拓展管道, 強化社會監督。 凡是違反衛生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一律在北京衛生監督網和有關媒體和網路上公示, 邀請媒體進行跟蹤報導, 形成輿論壓力。 支持鼓勵市民參與游泳場所鼓勵, 請廣大市民積極通過12320公共衛生熱線電話向衛生監督機構投訴舉報相關衛生問題, 衛生監督機構將及時進行查處。

四、積極推進電子監管。 目前, 已經有部分區縣和單位啟動游泳場館水質電子線上監測系統建設,

將對游泳場館的水質開展全天監測, 發現和查處影響水質衛生的各類隱患。

五、落實游泳場所主體責任。 各游泳場所要做好自查自糾, 抓好管理責任、培訓責任、服務責任的落實。 對游泳場所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全員培訓。 游泳場館經營者要在游泳場所張貼宣傳圖畫, 介紹游泳常識, 引導游泳者共同維持池水的良好狀態。

會議召開同時, 市衛生局官方微博-首都健康對約見會進行了現場實況轉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