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和強迫症的區別
說到精神分裂症和強迫症很多人是不太明白這兩者的區別的, 甚至有一些人會把這兩者混為一談, 的確在我們身邊經常會有一些有精神分裂症的人也同時會表現一些強迫症的症狀。 而對於那些患有強迫症的似乎有時候精神也不太正常, 但是這並不代表這兩者相同。 那麼這兩種疾病的區別是什麼呢?
強迫症是以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為主要表現的一種神經症。 以有意識的自我強迫與有意識的自我反強迫同時存在為特徵, 患者明知強迫症狀的持續存在毫無意義且不合理, 卻不能克制的反復出現, 愈是企圖努力抵制, 反愈感到緊張和痛苦。 病程遷延者可以儀式性動作為主要表現, 雖精神痛苦顯著緩解, 但其社會功能已嚴重受損。
精神分裂症在精神疾病中是一組最多見的疾病, 在精神科的門診及住院部本病患者約占就診人數的2/3。
病程多為冗長, 從數月至數十年。 如不及時治療常會反復發作或遷延不愈。 當疾病在高峰期, 患者的工作、學習、生活、社會交往等均適應不良, 客觀檢查發現情感、思維、意志行為的互相不協調, 即精神活動有分裂現象。
但患者對本身的疾病卻毫無認識, 往往拒絕就醫, 即使家人勉強將其帶至醫院, 大多也不願意接近醫生, 不願意訴述自身的感覺, 都認為自己沒有病不需要診病更不需要服藥或接受其他治療。
精神分裂症和強迫症患者在我們身邊經常會見到, 有些人的症狀比較輕我們很難會觀察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