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用藥的原則
提到精神病大家應該都是很熟悉的, 目前我們精神病的患者已經越來越多了, 一旦患上了這樣的疾病, 就很難治癒了, 精神病出現的原因是很多的, 有一些是先天性的, 但是很多都是後天形成的, 後天生活中受到一些刺激才會引起這樣的疾病, 精神病患者是需要儘早治療的, 下面我們看看精神病用藥的原則。
最基本的使用方法有以下幾點:
(1) 必須由精神病專科醫師根據病人的具體病情, 選擇一種對病人有較好治療效果的藥物。
(2) 治療最好在住院條件下進行;或在嚴格的、能堅持定期複查的門診治療;或由精神科醫師開設家庭病床進行治療。 總之, 治療必須在精神病專科醫師監護下進行。
(3) 凡是治療精神分裂症的藥物均需遵循嚴格的療程治療。 一般來講, 1個療程的時間為36個月。 具體到每一個病人的療程時間, 則應由精神病專科醫師根據病人的病情及治療過程中的具體情況決定。
(4)任何一種藥物的使用原則, 都是從小劑量開始, 逐漸加至充分治療劑量, 並待充分治療劑量持續一段時間後, 方可逐漸減量至最合適的劑量, 然後長時間服用, 以進行鞏固治療。 治療方案需由精神病專科醫師掌握和決定。
(5)病人進入療程治療後, 必須嚴密觀察藥物的不良反應。 有時需要根據病情來決定加藥、減藥、合併用藥、停藥或更換藥物, 這些都是技術性很強的工作, 非專業人員難以完成。
精神病用藥的原則大家是要多瞭解的, 對精神病患者來說最常見的治療方法就是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