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

強迫症不難治 催眠法顯奇效

強迫症又稱強迫性神經症, 是指在觀念、意向、行為上存在著雖自覺卻不合理或毫無意義, 但又是被迫無奈地出於自己內心的自我強迫為突出症狀的一種神經症。

一、臨床表現

強迫症的臨床表現是自我強迫症狀, 這種自我強迫症狀是出自內心的而非外力所致, 是明知不合情理或毫無意義的而仍反復出現, 是力圖抗拒和排斥的而又不能控制和擺脫。 同時, 自我強迫症狀的出現會導致嚴重的內心衝突並伴隨著強烈的焦慮和痛苦。

自我強迫症狀可分為強迫觀念、強迫意向和強迫行為。 強迫觀念是反復思考毫無實際意義或雖有意義但可以解決的問題, 例如“人為什麼有兩隻耳朵、兩隻眼睛、兩個鼻孔, 但卻只有一張嘴?”“旅遊買不到火車票怎麼辦?”等, 或者不必要地反復懷疑自己所做過的事情, 例如投信後懷疑自己是否把信投進信箱去了,

鎖門後懷疑是否把門鎖牢了等, 雖經檢查仍不能放心。 強迫意向是一種違反自己意願的, 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即將會行動起來的強有力的內在衝動, 例如殺妻、搗毀電視機、吻陌生少女臉蛋等, 但病人絕不會真正付諸行動, 只是不能控制這些意向的出現。 強迫行為是某些強迫觀念在行為上的表現, 例如上臺階總要計數有多少階梯, 沿街走路總要依次觸碰路邊的樹幹, 進屋前先在門前立正再邁步進入, 每次回家總要反復地用肥皂洗手, 明知用力眨眼不舒服仍要使勁眨眼等。

二、鑒別診斷

強迫症應與精神分裂症和器質性精神病中的強迫症狀相區別。 精神分裂症的強迫症狀不是自覺地出自於內心, 對強迫症狀不具有批判力,

而強迫症的強迫症狀出自於內心, 對強迫症狀具有批判力, 只是無法擺脫而已;器質性精神病(如腦炎等)的強迫症狀不是其最主要的臨床表現, 另有其基本的突出的特殊症狀, 而強迫症的臨床表現則為各種強迫症狀。

三、心理諮詢與干預

1、認其傾聽病人的訴述, 以確定強迫症在觀念、意向或行為上的具體表現, 然後針對病人最容易產生的擔心強迫症會演變成其他精神疾病和會失去自我控制的心理進行解釋, 使其明瞭強迫症有可能自發緩解, 經過適當的心理治療預後更佳, 完全有可能徹底治癒。 2、鼓勵病人以意志去克服強迫症狀, 讓病人學會“自控法”, 通過自我克制進行自我治療。

自控法有制想法、行為中止法和替代法等幾種方式。

制想法是用震驚術打斷強迫觀念和意向的自控方式, 例如用一個定時鬧鐘, 讓它每3分鐘響一次, 鐘響時大聲說“停!”立即驅除頭腦裡的強迫觀念和意向, 或者不用鬧鐘, 在頭腦裡出現強迫觀念和意向時突然站起來或作一個其他強烈動作並大聲說“停!”予以驅除。 多次做到後, 便依次改用正常聲音、微弱聲音直至僅在內心說“停!”來驅除強迫觀念和意向。 行為中止法是用毅力強行中止強迫行為的自控方式, 例如在出現毫無意義的反復用力眨眼、搖頭等強迫行為時, 心裡就默念:“毫無必要, 我有毅力控制它。 ”然後強行中止眨眼、搖頭等重複刻板式動作。 替代法是用不相容的觀念、意向和行為,
去取代強迫觀念、意向和行為的自控方式, 例如在出現強迫症狀時, 立即去回憶或設想有趣的情景或者立即去從事需要高度集中注意的各種活動, 如打乒乓球、彈電子琴、唱歌等。

3、必要時可用三環類的氯丙咪嗪治療強迫症, 尤其是強迫症伴有抑鬱症狀時效果更佳。

四、催眠治療

讓病人取臥位或坐位。

使病人進入催眠狀態。

在催眠狀態下的暗示誘導語為:“你現在正處於非常舒適的催眠狀態, 你一定要仔細傾聽我說的話, 也絕對要按我的話去辦。 我知道你自己也很明白你的這些強迫症狀(指出具體症狀)是不合理的, 也是毫無意義的, 既然是不合理的、毫無意義的, 那就不應該去想, 不應該去做, 你自以為你無力擺脫, 其實你完全能夠擺脫, 你也是一個有毅力的人, 只要你想擺脫就一定能夠擺脫, 而旦也很容易擺脫, 這其實並不是很難的, 你完全能夠做到。 現在你已經能夠做到了, 很輕鬆地就能夠擺脫這些不應該出現的症狀。 ……你現在出現了這些症狀, 你想擺脫它, 症狀沒有了,你想讓這些症狀重複出現也不可能,你現在感到這些症狀的出現非常可笑,……你的疾病已經痊癒了,以後再也不會出現這些莫明其妙的強迫症狀了,即使偶爾不自覺地出現了這些症狀,你也會輕而易舉地把它驅除。……你的病好了,你的心情非常愉快,你被喚醒後精神非常飽滿,這些強迫症狀已一去不復返了。”

喚醒病人,解除催眠狀態。

症狀沒有了,你想讓這些症狀重複出現也不可能,你現在感到這些症狀的出現非常可笑,……你的疾病已經痊癒了,以後再也不會出現這些莫明其妙的強迫症狀了,即使偶爾不自覺地出現了這些症狀,你也會輕而易舉地把它驅除。……你的病好了,你的心情非常愉快,你被喚醒後精神非常飽滿,這些強迫症狀已一去不復返了。”

喚醒病人,解除催眠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