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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孕婦須瞭解五個注意事項

甲亢是育齡期婦女常見的內分泌疾病。 雖然甲亢不是妊娠的絕對禁忌證, 但如果臨床處置不當、甲亢病情控制不好, 對孕婦及胎兒同樣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為確保母嬰安全, 甲亢孕婦須瞭解五個注意事項。

■ 治療方式首選口服藥

甲亢的治療方式包括口服抗甲狀腺藥物、放射性131I及手術。 妊娠期甲亢的治療應以口服藥為主, 孕早期首選丙硫氧嘧啶(PTU), 孕中、晚期換用甲巰咪唑(MMI)。 用藥劑量不宜過大, 丙硫氧嘧啶(PTU)最大劑量不應超過每天200毫克(4片), 以每天50~150毫克為宜。 因為用藥劑量過大可能會影響胎兒的甲狀腺發育,

若心悸症狀仍難以控制時可適當加用普萘洛爾等藥物。

■ 禁用同位素檢查及治療

甲亢婦女可以採取同位素治療, 但半年以內不得懷孕。 一旦懷孕以後不可接受甲狀腺攝131I檢查, 更不能採用同位素治療甲亢, 以免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 如果藥物治療不奏效或有禁忌而不得不採取手術治療, 手術應選在懷孕4~6個月(孕中期)進行, 且術前應儘量將患者甲狀腺功能控制正常。

■ 甲功控制不宜過嚴

甲亢孕婦的病情控制要適度, 不必將患者心率、基礎代謝率及甲狀腺功能水準(T3、T4)等各項指標完全控制在正常範圍內, 因為妊娠期孕婦本身的基礎代謝及甲狀腺功能水準就比正常人略高, 因此, 將孕婦甲狀腺激素水準控制在正常範圍的上限或略高於正常就完全可以。

如果控制得過於嚴格, 反而容易引起母親及胎兒的甲狀腺功能低下。

■ 孕期檢查不可放鬆

甲亢孕婦屬於高危妊娠, 需要增加孕期檢查(如B超檢查)的頻率, 以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 是否有甲狀腺腫大或其他畸形。 另外, 促甲狀腺激素受體抗體(TRAb)能夠通過胎盤, 刺激胎兒甲狀腺, 引起新生兒一過性甲亢(發生率1%~2%), 因此, 孕期需要定期測定促甲狀腺激素受體抗體(TRAb)的濃度, 如果TRAb明顯高於正常, 提示可能會發生“新生兒甲亢”, 需要預先採取措施。

■ 產後哺乳有講究

傳統觀念認為, 抗甲狀腺藥物可能會通過乳汁影響嬰兒的甲狀腺功能, 因此, 患甲亢的產婦不宜哺乳。 但近年的諸多臨床研究表明,

甲亢患者服用中等劑量(PTU<300毫克/日或MMI<20毫克/日)的抗甲狀腺藥物(無論是PTU還是MMI)產後哺乳是安全的, 不會影響嬰兒的甲狀腺功能, 也未發現粒細胞減少、肝功損害等併發症。 為安全起見, 建議患者在哺乳後立即服藥, 4個小時之後再喂第二次奶, 使哺乳與上次服藥間隔至少3~4小時, 此時母乳中藥物濃度已經很低, 對嬰兒幾無影響。 當然, 也不要忽視對嬰兒甲狀腺功能的監測。

以上所講是一般的原則, 每個有甲亢的孕婦情況不盡相同, 需要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診治。 (王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