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焦慮症的診斷標準
A、在過去六個月中的大多數時間裡, 對某些事件和活動(比如工作進度、學業成績)過度擔心。
B、個體發現難以控制自己的擔心。
C、焦慮和擔心與至少下面六個症狀中的三個(或更多)相聯繫(至少有某些症狀至少在過去六個月中的大多數時間裡出現)。
注意:在兒童中, 只要一個下述症狀就可以了。
坐立不安或者感到心懸在半空中
容易疲勞
難以集中注意力, 心思一片空白
易激惹
肌肉緊張
問題(入睡困難、睡眠不穩或不踏實)
D、焦慮和擔心的內容不是其他(一軸)障礙的特徵內容。 也就是說, 焦慮和擔心的內容,
)、嚴重疾病(疑病症), 等等。
E、焦慮、擔心和軀體症狀給個體的社交、工作和其他方面造成了有臨床顯著意義的困難。
F、上述症狀不是由於藥物的生理作用(例如, 服藥, 吸毒, 酗酒)或者軀體疾病所引起(例如, 甲狀腺分泌降低), 也不僅僅是發生在情緒障礙、精神病性障礙、或普遍發展障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