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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痛藥用藥前須知,用藥常識(1)

疼痛是許多疾病的一種症狀, 鎮痛藥在發揮鎮痛作用的同時, 還可減輕或消除緊張、煩躁不安等不愉快的情緒反應。 利用鎮痛藥消除疼痛, 固然是一個重要因素, 但病人的精神狀態對疼痛的感受和對藥物的療效也有顯著影響。 因此, 在使用藥物治療的同時, 患者首先要有戰勝疾病的信心, 這樣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鎮痛藥不能輕易地使用, 應在明確病因的前提下使用, 否則, 容易掩蓋疾病真相, 延誤診治;另外, 鎮痛藥僅限於急性劇烈疼痛時用, 而且是短期的, 不能反復多次使用。 另外鎮痛藥的效用大小,

取決於疼痛的類型和嚴重程度, 不同途徑給藥的作用開始與持續時間, 以及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 由於每類鎮痛藥中都有幾種可供選擇, 包括作用強的和烈性的, 作用弱的和溫和的, 因而在具體用藥時都有很大的選擇自由。

鎮痛藥多數都有成痛性, 屬於“麻醉藥品”, 國家有嚴格的管理條例, 使用時應嚴格掌握適應症, 遵醫囑用藥;自購時選安全性大、成癮性小的藥物為好。 但需要指出的是, 一方面強調不盲目濫用, 即無確鑿證據非用不可, 或評估病情有進展使疼痛加重, 還是耐藥產生了依賴性;另一方面因為擔心產生藥物依賴性而過於謹慎致藥量不足, 也可產生依賴。 經驗告訴我們, 長期使用鎮痛藥,

將會產生不伴有心理依賴的身體依賴。 因此, 對那些有濫用藥物史、嗜酒者、情緒不穩定者、有情感性疾病者, 雖不能剝奪其使用鎮痛藥的權力, 但應在醫生監督下使用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