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塞米片的說明書
【藥品名稱】通用名稱:呋塞米片
英文名稱:Furosemide Tablets
商品名稱:呋塞米片
【是否處方】處方藥
【是否醫保】是
【運動員慎用】是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為:呋塞米。 其化學名稱為:2-[(2-呋喃甲基)氨基]-5-(氨磺醯基)-4-氯苯甲酸。
【性 狀】本品為無色片。
【藥理作用】本品為強效利尿劑, 其作用機制如下。 (1)對水和電解質排泄的作用。 能增加水、鈉、氯、鉀、鈣、鎂、磷等的排泄。 與噻嗪類利尿藥不同, 呋塞米等袢利尿藥存在明顯的劑量-效應關係。 隨著劑量加大, 利尿效果明顯增強, 且藥物劑量範圍較大。 本類藥物主要通過抑制腎小管髓袢厚壁段對氯化鈉的主動重吸收,
【藥代動力學】口服吸收率為60%~70%, 進食能減慢吸收, 但不影響吸收率及其療效。 終末期腎臟病患者的口服吸收率降至43%~46%。 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腎病綜合征等水腫性疾病時, 由於腸壁水腫, 口服吸收率也下降, 故在上述情況應腸外途徑用藥。 主要分佈於細胞外液, 分佈容積平均為體重的11.4%, 血漿蛋白結合率為91%~97%, 幾乎均與白蛋白結合。 本藥能通過胎盤屏障, 並可泌入乳汁中。 口服和靜脈用藥後作用開始時間分別為30~60分鐘和5分鐘, 達峰時間為1~2小時和0.33~1小時。 作用持續時間分別為6~8小時和2小時。 T1/2存在較大的個體差異, 正常人為30~60分鐘, 無尿患者延長至75~155分鐘, 肝腎功能同時嚴重受損者延長至11~20小時。 新生兒由於肝腎廓清能力較差, T1/2延長至4~8小時。
【適 應 症】(1)水腫性疾病 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腎臟疾病(腎炎、腎病及各種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腎功能衰竭), 尤其是應用其他利尿藥效果不佳時, 應用本類藥物仍可能有效。 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急性肺水腫和急性腦水腫等。 (2)高血壓 一般不作為治療原發性高血壓的首選藥物, 但當噻嗪類藥物療效不佳, 尤其當伴有腎功能不全或出現高血壓危象時, 本類藥物尤為適用。 (3)預防急性腎功能衰竭 用於各種原因導致腎臟血流灌注不足, 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迴圈功能不全等, 在糾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時及時應用,
【用法用量】1.成人(1)治療水腫性疾病。 起始劑量為口服20~40mg, 每日1次, 必要時6~8小時後追加20~40mg, 直至出現滿意利尿效果。 最大劑量雖可達每日600mg, 但一般應控制在100mg以內, 分2~3次服用。 以防過度利尿和不良反應發生。 部分患者劑量可減少至20~40mg, 隔日1次, 或每週中連續服藥2~4日, 每日20~40mg。 (2)治療高血壓。 起始每日40~80mg, 分2次服用, 並酌情調整劑量。 (3)治療高鈣血症。 每日口服80~120mg, 分1~3次服。 2.小兒治療水腫性疾病, 起始按體重2mg/kg, 口服, 必要時每4~6小時追加1~2mg/kg。 新生兒應延長用藥間隔。
【不良反應】常見者與水、電解質紊亂有關、尤其是大劑量或長期應用時,
【注意事項】(1)交叉過敏。對磺胺藥和噻嗪類利尿藥過敏者,對本藥可能亦過敏。(2)對診斷的干擾: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陽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過度脫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準暫時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濃度下降。(3)下列情況慎用①無尿或嚴重腎功能損害者,後者因需加大劑量,故用藥間隔時間應延長,以免出現耳毒性等副作用;②糖尿病;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風病史者;④嚴重肝功能損害者,因水電解質紊亂可誘發肝昏迷;⑤急性心肌梗死,過度利尿可促發休克;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⑦有低鉀血症傾向者,尤其是應用洋地黃類藥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⑧紅斑狼瘡,本藥可加重病情或誘發活動;⑨前列腺肥大。(4)隨訪檢查①血電解質,尤其是合用洋地黃類藥物或皮質激素類藥物、肝腎功能損害者;②血壓,尤其是用於降壓,大劑量應用或用於老年人;③腎功能;④肝功能;⑤血糖;⑥血尿酸;⑦酸堿平衡情況;⑧聽力。(5)藥物劑量應從最小有效劑量開始,然後根據利尿反應調整劑量,以減少水、電解質紊亂等不良反應的發生。(6)存在低鉀血症或低鉀血症傾向時,應注意補充鉀鹽。(7)與降壓藥合用時,後者劑量應酌情調整。(8)少尿或無尿患者應用最大劑量後24小時仍無效時應停藥。
【相互作用】(1)腎上腺糖、鹽皮質激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藥的利尿作用,並增加電解質紊亂尤其是低鉀血症的發生機會。(2)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能降低本藥的利尿作用,腎損害機會也增加,這與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減少腎血流量有關。(3)與擬交感神經藥物及抗驚厥藥物合用,利尿作用減弱。(4)與氯貝丁酯(安妥明)合用,兩藥的作用均增強,並可出現肌肉酸痛、強直。(5)與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強。(6)飲酒及含酒精製劑和可引起血壓下降的藥物能增強本藥的利尿和降壓作用;與巴比妥類藥物、麻醉藥合用,易引起體位性低血壓。(7)本藥可使尿酸排泄減少,血尿酸升高,故與治療痛風的藥物合用時,後者的劑量應作適當調整。(8)降低降血糖藥的療效。(9)降低抗凝藥物和抗纖溶藥物的作用,主要是利尿後血容量下降,致血中凝血因數濃度升高,以及利尿使肝血液供應改善、肝臟合成凝血因數增多有關。(10)本藥加強非去極化肌松藥的作用,與血鉀下降有關。(11)與兩性黴素、頭孢菌素、氨基糖苷類等抗生素合用,腎毒性和耳毒性增加,尤其是原有腎損害時。(12)與抗組胺藥物合用時耳毒性增加,易出現耳鳴、頭暈、眩暈。(13)與鋰合用腎毒性明顯增加,應儘量避免。(14)服用水合氯醛後靜注本藥可致出汗、面色潮紅和血壓升高,此與甲狀腺素由結合狀態轉為游離狀態增多,導致分解代謝加強有關。(15)與碳酸氫鈉合用發生低氯性堿中毒機會增加。
【孕婦及哺乳期用藥】(1)本藥可通過胎盤屏障,孕婦尤其是妊娠前3個月應儘量避免應用。對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無預防作用。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腎盂積水,流產和胎仔死亡率升高。(2)本藥可經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兒童用藥】本藥在新生兒的半衰期明顯延長,故新生兒用藥間隔應延長。
【老人用藥】老年人應用本藥時發生低血壓、電解質紊亂,血栓形成和腎功能損害的機會增多。
【貯 藏】遮光,密封,置乾燥處保存。
【分 子 式】C12H11ClN2O5S
【分 子 量】330.74
【規 格】20mg
【批准文號】國藥准字H20003057
【注意事項】(1)交叉過敏。對磺胺藥和噻嗪類利尿藥過敏者,對本藥可能亦過敏。(2)對診斷的干擾: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陽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過度脫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準暫時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濃度下降。(3)下列情況慎用①無尿或嚴重腎功能損害者,後者因需加大劑量,故用藥間隔時間應延長,以免出現耳毒性等副作用;②糖尿病;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風病史者;④嚴重肝功能損害者,因水電解質紊亂可誘發肝昏迷;⑤急性心肌梗死,過度利尿可促發休克;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⑦有低鉀血症傾向者,尤其是應用洋地黃類藥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⑧紅斑狼瘡,本藥可加重病情或誘發活動;⑨前列腺肥大。(4)隨訪檢查①血電解質,尤其是合用洋地黃類藥物或皮質激素類藥物、肝腎功能損害者;②血壓,尤其是用於降壓,大劑量應用或用於老年人;③腎功能;④肝功能;⑤血糖;⑥血尿酸;⑦酸堿平衡情況;⑧聽力。(5)藥物劑量應從最小有效劑量開始,然後根據利尿反應調整劑量,以減少水、電解質紊亂等不良反應的發生。(6)存在低鉀血症或低鉀血症傾向時,應注意補充鉀鹽。(7)與降壓藥合用時,後者劑量應酌情調整。(8)少尿或無尿患者應用最大劑量後24小時仍無效時應停藥。
【相互作用】(1)腎上腺糖、鹽皮質激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藥的利尿作用,並增加電解質紊亂尤其是低鉀血症的發生機會。(2)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能降低本藥的利尿作用,腎損害機會也增加,這與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減少腎血流量有關。(3)與擬交感神經藥物及抗驚厥藥物合用,利尿作用減弱。(4)與氯貝丁酯(安妥明)合用,兩藥的作用均增強,並可出現肌肉酸痛、強直。(5)與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強。(6)飲酒及含酒精製劑和可引起血壓下降的藥物能增強本藥的利尿和降壓作用;與巴比妥類藥物、麻醉藥合用,易引起體位性低血壓。(7)本藥可使尿酸排泄減少,血尿酸升高,故與治療痛風的藥物合用時,後者的劑量應作適當調整。(8)降低降血糖藥的療效。(9)降低抗凝藥物和抗纖溶藥物的作用,主要是利尿後血容量下降,致血中凝血因數濃度升高,以及利尿使肝血液供應改善、肝臟合成凝血因數增多有關。(10)本藥加強非去極化肌松藥的作用,與血鉀下降有關。(11)與兩性黴素、頭孢菌素、氨基糖苷類等抗生素合用,腎毒性和耳毒性增加,尤其是原有腎損害時。(12)與抗組胺藥物合用時耳毒性增加,易出現耳鳴、頭暈、眩暈。(13)與鋰合用腎毒性明顯增加,應儘量避免。(14)服用水合氯醛後靜注本藥可致出汗、面色潮紅和血壓升高,此與甲狀腺素由結合狀態轉為游離狀態增多,導致分解代謝加強有關。(15)與碳酸氫鈉合用發生低氯性堿中毒機會增加。
【孕婦及哺乳期用藥】(1)本藥可通過胎盤屏障,孕婦尤其是妊娠前3個月應儘量避免應用。對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無預防作用。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腎盂積水,流產和胎仔死亡率升高。(2)本藥可經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兒童用藥】本藥在新生兒的半衰期明顯延長,故新生兒用藥間隔應延長。
【老人用藥】老年人應用本藥時發生低血壓、電解質紊亂,血栓形成和腎功能損害的機會增多。
【貯 藏】遮光,密封,置乾燥處保存。
【分 子 式】C12H11ClN2O5S
【分 子 量】330.74
【規 格】20mg
【批准文號】國藥准字H2000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