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忽視心律失常的治療
心律失常指心臟電活動的頻率、節律、起源部位、傳導速度或激動次序的異常。 通常指的是發作時心臟跳動的頻率(電脈衝發放的頻率)。
心律失常臨床症狀的影響因素很多, 包括心臟的基礎健康水準, 心律失常的類型和嚴重程度, 心律失常的發作頻率、發作時間以及持續時間, 病人的敏感性等。 有些心律失常可能不會產生任何症狀, 相應地, 自覺心悸等心律失常常見症狀也並不意味著一定存在心律失常。
需要強調的是, 是否具有症狀和心律失常的嚴重程度沒有必然的關係, 不能因為沒有症狀或症狀輕微而忽視心律失常的治療。
常見的心律失常症狀包括:乏力、氣短、心慌, 大汗、黑懵、暈倒, 嚴重的心律失常如室撲、室顫可以表現為猝死, 也有的心律失常以併發症為首發臨床表現, 如房顫, 可能發現時即表現為腦卒中的症狀(昏迷、偏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