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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性格的人是怎樣的

多重性格的症狀一般是屬於精神疾病。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一般是由於在心理成長時期遭受的重大創傷, 從而出現多重人格來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當病情發作時, 會出現一個性格特徵與主人格完全不同的一個人, 說話方式、思維結構都完全不同。 仿佛就是換了一個人。 那麼具體是怎樣一種情況呢?

一種心因性身份識別障礙, 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礙。 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三版中, 把多重人格界定為“在個體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特的人格, 每一個人格在一特定時間占統治地位。 這些人格彼此之間是獨立的、自主的, 並作為一個完整的自我而存在”。 一般說來, 在任何特定的時間階段, 內陸諸意識層的只有一種身份, 稱為主體人格。 此時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體人格的方式活動, 不顯出另一身份的痕跡。

不定期一段時候, 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後, 可突然轉變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 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後繼人格的方式行事。

這時, 個體對過去的身份完全遺忘, 仿佛從心理上另換了一個人。 從一種人格到另一種人格的轉化通常是突然發生的,

當後繼的人格開始“執政”時, 原先的主體人格剛開始是意識不到的, 並忘卻已發生過的事情。

在精神分析學派看來, 多重人格的實質是心理過程的分離, 一部分行為和經驗被單獨保持, 彼此之間沒有交流, 後繼的人格通常能意識到主體人格的存在, 但把它看作為客體(“他”、“她”或“它”), 而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我”), 當分離尚未全面時, 主體人格還有可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 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 而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他”、“她”或“它”。 可是, 當分離全面進行時, 主體人格便會忘卻自己的身份, 並由後繼人格取而代之。 正如心理學家P.費登所說, 在這種情況下, “主體的經驗類似知覺, 從中產生的‘思想’被體驗為好像它是一種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覺’”。

當主體人格或是客體人格共存時, 有幾率使雙方或是多方的意見不和, 而導致極端行為。

症狀評價

簡單地說, 多重人格便是人格不連貫, 不像一般人通常能跨情境、跨時間的表現完整的人格。 照這樣說, 大家可能覺得這些現象離自己很遠,

但其實解離經驗對我們並不陌生。 舉個例子, 有時我們可能會分不清夢境與現實, 有時會自己跟自己講話, 有時會覺得自己好像不能控制自己的舉動。 所以, 可能我們與解離症者的差別只在這些經驗的多寡與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