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馬西平片說明書
一、功能主治:
1.癲癇: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和繼發性全身發作。 全身性發作:強直、陣攣、強直陣攣發作。
2.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發作, 亦用作三叉神經痛緩解後的長期預防性用藥。 也可用於脊髓癆和多發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圍性神經痛、患肢痛和外傷後神經痛以及皰疹後神經痛。
3.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鬱症;對鋰、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鬱症, 可單用或與鋰鹽和其他抗抑鬱藥合用。
4.中樞性部分性尿崩症, 可單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貝丁酯等合用。
5.酒精癖的戒斷綜合征。
二、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1)抗驚厥, 初始劑量每次100~200mg, 每天1~2次, 逐漸增加劑量直至最佳療效。
(2)鎮痛, 開始一次0.1g, 一日2次;第二日後每隔一日增加0.1~0.2g, 直到疼痛緩解, 維持量每日0.4~0.8g, 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
(3)尿崩症, 單用時一日0.3~0.6g,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 開始每日0.2~0.4g, 每週逐漸增加至最大量1.6g, 分3~4次服用。 每日限量, 12~15歲, 不超過1g;15歲以上不超過1.2g;有少數用至1.6g。 通常成人限量為1.2g, 12~15歲每日不超過1g, 少數人需用至1.6g。 作止痛用每日不超過1.2g。
2.小兒常用量。
兒童10~20mg/kg。 維持血藥濃度應在4~12μg/ml之間。
三、注意事項:
1.與三環類抗抑鬱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2.用藥期間注意檢查:全血細胞檢查(包括血小板、網織紅細胞及血清鐵, 應經常複查達2~3年), 尿常規, 肝功能, 眼科檢查;卡馬西平血藥濃度測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 應注意。
5.癲癇患者不能突然撤藥。
6.已用其他抗癲癇藥的病人, 本品用量應逐漸遞增, 治療4周後可能需要增加劑量, 避免自身誘導所致血藥濃度下降。
7.下列情況應停藥: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狀出現, 心血管系統不良反應或皮疹出現。
8.用於特異性疼痛綜合征止痛時, 如果疼痛完全緩解, 應每月減量至停藥。
9.飯後服用可減少胃腸反應, 漏服時應儘快補服, 不可一次服雙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