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 :精神、飲食、寒冷等因素均可誘發
腸易激綜合征的典型症狀為與排便異常相關的腹痛、腹脹,
根據主要症狀分為:腹瀉主導型、便秘主導型、腹瀉便秘交替型。
精神、飲食、寒冷等因素可誘使症狀復發或加重。
主要病因包括:1.胃腸道動力紊亂:IBS患者小腸消化間期移行性複合運動異常,
週期明顯縮短,
空腸出現較多離散的叢集收縮波,
且腹痛發作者中多數與之有關,
這些變化在應激和睡眠中更為明顯。
2.精神因素:心理應激對胃腸道功能有顯著影響,
它在IBS症狀的誘發、加重和持續化中起重要作用,
相當一部分患者伴有心理障礙,
其中以焦慮、抑鬱為主。
3.腸道感染:部分IBS患者在發病前有腸道感染史,
在由各種病原包括細菌、病毒、寄生蟲感染引起的胃腸炎患者中有部分發生腸功能紊亂,
有10%可發展為感染後IBS。
另外,
還有部分IBS患者的症狀與食物有關,
食物中的纖維發酵可能是過多氣體產生的原因。
此外,
腸道菌群的紊亂可能也是產生症狀的原因之一。
治療 :不能只針對某個單一症狀治療
患了IBS,
患者很可能是腹痛、腹脹、便秘、腹瀉等症狀交替進行,
有的患者可能是便秘的症狀更突出,
有的患者則是腹痛更嚴重……“有患者問,
我是先解決腹痛呢還是先解決便秘呢?可不可以先吃止痛藥止腹痛?”對此,
沙衛紅表示,
IBS造成的腹部痙攣可以非常嚴重,
有的患者甚至可以痛得暈厥過去,
這種情況下,
可以先吃點止痛藥解決腹痛,
但隨後應該馬上就診消化科解決根本問題,
不能每次都靠止痛藥。
她解釋說,
對待這種便秘型的IBS,
臨床上常用的藥包括解痙劑、緩瀉劑、促動力藥物等。
止痛藥、解痙劑等雖然能夠暫時緩解腹痛,
但是不能改善便秘和腹脹等不適;而緩瀉劑、促動力藥雖然能夠暫時解決便秘問題,
但是對於腹痛、腹脹等胃腸不適卻束手無策。
因此,
對於便秘型腸易激綜合征患者來說,
如果有腹痛、腹脹等不適症狀的,
應積極就診於消化科,
在醫生的指導下選用能夠同時改善感覺和動力異常的藥物,
而不能“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只針對某個單一症狀進行治療。
勘誤:吃藥不會“成癮”,
患者可停藥或減藥
臨床觀察發現,
IBS患者中合併焦慮、抑鬱等精神症狀的高達60%,
這些患者的生活品質受到嚴重影響,
但由於懼怕“是藥三分毒”,
以及害怕自己一旦吃藥就會長期依賴藥物而拒絕用藥。
對此,
沙衛紅表示,
IBS如果不治療,
一般會進行性加重,
便秘、腹痛、腹脹等症狀會越來越重,
嚴重影響患者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而且,
患者由於出口不暢,
通常也不敢吃,
最後很多患者都會營養不良,
而腸道中的宿便也會釋放很多毒素,
嚴重影響人體健康。
“權衡利弊,
建議還是用藥。
而且,
一部分患者也不用長期用藥。
臨床觀察發現,
有30%~40%的患者在用藥後可以幫助腸道建立一個良好的週期,
停藥後也不會復發。
”沙衛紅表示,即使不能完全停藥的,也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試著延長用藥週期或減量,比如由之前的1天1粒藥改為2天1粒,或者減量服用,1天1粒改成1天半粒。“我們會要求患者每3個月至半年查一次肝腎、心肺功能,如果在醫生指導下用藥,一般不會有副作用。”
”沙衛紅表示,即使不能完全停藥的,也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試著延長用藥週期或減量,比如由之前的1天1粒藥改為2天1粒,或者減量服用,1天1粒改成1天半粒。“我們會要求患者每3個月至半年查一次肝腎、心肺功能,如果在醫生指導下用藥,一般不會有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