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傷早期救治需先保持呼吸道通暢
多發傷常見於重大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高處墜落等情況下, 是指在同一傷因的打擊下, 人體同時或相繼出現兩個 及其以上的組織器官嚴重創傷。 多發傷的常見類型包括顱骨骨折合併顱腦損傷, 頸椎骨折合併大血管或神經系統損傷, 肋骨骨折合併心包、大血管、氣管等部位損 傷, 以及血氣胸、肺挫裂傷與膈肌破裂等。 多發傷往往具有傷情複雜、變化快、抵抗力低、易感染、易休克及死亡率高等特點, 必須搶在“白金10分鐘、黃金30 分鐘”的時段內, 使傷者迅速脫離危險環境, 得到緊急救治和快速轉運。 應堅持“先搶救生命後保護功能,
一是保持呼吸道通暢。 由異物或分泌物造成的呼吸道堵塞是多發傷最常見的問題, 可引起傷者出現窒息、青紫和呼吸困難。 在現場急救中要首先查清有無呼吸道堵塞。 清除堵在口腔、咽喉部的異物或分泌物, 必要時行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 為進一步的救治奠定基礎。
二是心肺腦復蘇處理。 無論是在現場急救還是在轉運途中, 一旦傷者出現心臟驟停, 都應立即將患者平放在木板床或平地上, 緊急實施人工呼吸、心前區 捶擊、胸外按壓及心內注射0.1%腎上腺素等措施, 以使心臟恢復跳動。 之後要給予吸氧、呼吸興奮劑、脫水利尿劑等,
三是制止活動性出血。 無論是內出血還是外出血, 都是致死原因, 因而當傷者出血不止且出血量大時, 必須採取措施緊急止血, 並實施加壓包紮或繃帶包紮, 以防止引起出血性休克。
四是開通靜脈通快速輸液。 對血壓下降及休克的傷者, 除吸氧、保暖之外, 還應迅速建立與開通2~3條靜脈通道, 給予2000~3000毫升的平衡鹽靜脈輸注, 以快速補充血容量, 改善微循環、提升血壓, 防止發生彌漫性血管內凝血和器官功能衰竭, 降低病死率。
五是處理骨折與外傷。 一般傷口進行止血與包紮, 變開放性為閉合性;有四肢骨折者進行簡單復位與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