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被“捉弄” 身心傷害大
家長應該明白, “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 經常是成人把自己當做孩子, 和孩子打成一片,
“逗”孩子, 不是盲目地取悅孩子, 而是一種智慧的“逗”, 既愉悅孩子的身心, 又增進了感情。
媽媽很喜歡“逗”自己兩歲的兒子玩, 她經常和兒子玩一種小遊戲。 媽媽和兒子分別蹲在桌子邊, 誰也不能看見誰。 然後兒子開始數3下, 當數到3的時候, 他們都要從桌子的左邊或右邊露出頭來, 如果兒子發現了媽媽, 就算兒子贏了。 媽媽一會兒從左邊出現, 一會兒又從右邊出現, 兒子撲了好幾次空。
這樣溫馨的場景在生活中並不多見, 而我們常看到成人用手段去捉弄一個孩子, 然後看著哭泣的孩子哈哈大笑。 成人覺得捉弄孩子很好玩, 以為不過是逗得孩子著急一下, 哭一鼻子, 過一陣兒就沒事了, 這是一種極其錯誤的觀點。 事實上, 這些行為會給孩子心理上造成嚴重的傷害, 它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使孩子對社會交往變得恐懼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