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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的治療

1. 干擾素:干擾素是最早被批准的抗HBV治療的主要藥物之一, 我國近年來用重組干擾素3MU, 隔日1次, 3~6個月。 至今已治療數千例, HBeAg及HBV DNA陰轉率平均為30%~40%。 Wong等綜合分析15篇文獻資料, 共計498例, 對照組339例, 隨訪12個月, HBeAg轉陰率為33%, 血清HBV DNA不能檢出率為37% (

干擾素有效病例主要見於患者治前血清ALT水準較高、血清病毒水準較低及成年期感染者。 對於ALT水準正常、高病毒水準及HBeAg陰性及免疫受抑制者效果較差, 肝失代償者忌用。

2. 核苷酸類似物:(1)拉米夫定:是第一個被我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口服抗HBV治療藥物, 其主要作用位點為HBV DNA多聚酶,

可迅速降低患者的血清病毒水準, 但不易徹底清除肝內病毒的共價閉合環狀DNA (cccDNA)。 根據Ⅲ期臨床試驗結果, 治療後2~4周血清HBV DNA迅速下降, 血清ALT逐漸下降, 至治療後20周大部分患者降至正常水準。 肝活檢表明, 治療後1年49%顯示了肝組織學改善。 但只有出現血清HBeAg轉換, 可能才有持久療效 (80%以上)。 其血清轉換率和治療前ALT的基礎值相關, 也與治療時間有關, 隨治療時間延長, 血清轉換率升高。 但總的來說, HBeAg轉換率較低, 且拉米夫定長期治療後病毒可出現YMDD變異, 治療1年後亞洲患者的YMDD變異率為14%~32%, 2年後為42%。 出現YMDD變異株後, 14%患者可能出現HBV DNA水準及血清ALT水準上升, 個別出現肝功能失代償。 最近Lok等報告, 對998例慢性乙肝患者用拉米夫定治療6年後安全性評估表明,
拉米夫定對HBeAg陽性的代償性肝病是安全的, 但患者長期用藥易發生耐藥突變, 而一旦發生突變, 部分患者肝病惡化 (特別是失代償肝病患者)。 (2)阿德福韋(Adefovir): 目前己被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批准應用於抗HBV治療, 在我國即將完成臨床試驗, 有望不久可被批准上市。 本藥對拉米夫定耐藥的YMDD變異毒株有效, 但大劑量對腎臟有一定毒性, 每日劑量減至10mg, 則對腎臟影響較小。 其HBeAg轉換率仍較低, 治療48周後僅為12%左右, 少數患者長期用藥後可出現病毒變異, 但大多數仍對阿德福韋敏感, 2年和3年的耐藥株發生率僅為2.5%和5%左右。 (3)其他核苷類似物如恩替卡韋(entecavir) 和特比夫定(telbivudine, LdT):正在我國進行臨床研究。 它們對HBV複製有明顯抑制作用, 對肝功能失代償者也有效,
且較安全。 但治療1年時HBeAg轉換率多在10%~20%之間, 不易達到徹底清除HBV的目的。

3. 免疫調節劑-胸腺肽α1:胸腺肽α1是胸腺素組分5的主要成分, 胸腺肽α1已能化學合成為一個重要免疫調節藥物。 有研究表明, 本品可增加鼠淋巴細胞對分裂素原的反應, 具有誘導輔助性T細胞的功能。 胸腺肽α1的抗HBV機制尚不完全清楚, 目前認為可能和增強T細胞及NK細胞應答功能, 增強IL-2和IFNγ產生, 以及增加IL-2受體表達。 此外, 胸腺肽α1 能增加組織相容性複合物1類抗原在淋巴和非淋巴系細胞的表達。 初步觀察結果提示, 不能排除胸腺肽α1直接作用肝細胞, 從而激發肝細胞抗HBV能力。 病毒性肝炎患者經胸腺肽α1治療後, 產生IFNγ的Th1型CD4+ T細胞增多, 肝內NK T細胞增多, CD4+/CD8+ T細胞比例減低,

因而認為胸腺肽α1可加強NK T細胞及CD8+ T細胞毒性細胞功能, 因而清除肝炎病毒。

國內13個單位曾聯合進行胸腺肽α1 (日達仙) 治療乙肝的臨床研究, 單獨採用胸腺肽α1治療組96例, HBV DNA和HBeAg均轉陰者45例 (47%), 胸腺肽α1加IFN治療組54例, HBV DNA和HBeAg均轉陰者33例 (61%)。 單獨採用IFN治療組該兩項標誌物均轉陰率為39%。 我國已批准胸腺肽α1為治療乙肝藥物。 國外採用胸腺肽α1治療乙肝患者已有多篇報導, 由於例數較少, 差異未能達到統計學顯著性。 Chan等收集5篇設計較為合理、設有對照組, 並有治療後6月及12月的隨訪資料者共計353例進行薈萃分析, 結果發現, 患者的HBeAg和HBV DNA轉陰率在治療結束時與對照組比較, 無統計學意義, 但停藥6月及12月後則有顯著差異。 因此認為胸腺肽α1抗HBV的遲發療效可能與其持續提高輔助性T細胞功能有關。

近年來, 有不少報告採用胸腺肽α1和IFNα或拉米夫定聯合治療慢性乙肝, 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Saurc等用胸腺肽α1合併IFNα或拉米夫定治療HBeAg陰性、但HBV DNA陽性的慢性肝炎, 第1組為27例, 用胸腺肽α1 1.6mg, 每週2次, 26周時加IFNα10MU, 每週3次, 共治療52周;第2組10例, 單用IFNα治療52周;第3組15例, IFNα加拉米夫定100mg/d 治療52周, 再繼續用拉米夫定治療。 至78周停藥時, 3組HBV DNA轉陰及肝功能恢復正常者分別為74%(20/27)、40%(4/10)和53%(8/15); 12月後分別為70%(19/27)、20% (2/10) 和27%(4/15); 18月後各為70%(19/27)、10%(1/10)和 20%(3/15), 表明採用胸腺肽α1和IFNα聯合治療具有顯著效果, 較單用IFN或IFN聯合拉米夫定治療為優。

我國常見亞急性和慢性重型乙肝, 病情兇險, 常伴有不同程度肝硬化, 病死率較高。 我國多家醫院的經驗顯示, 在綜合治療的基礎上, 加用胸腺素可降低重型乙型肝炎的病死率。

通常用藥方法為胸腺肽α1 1.6mg, 每日1次, 12~14d後改為每週2次, 療程為2~3月。 對伴有病毒複製指標陽性, 包括HBeAg和HBV DNA陽性, 可同時採用拉米夫定100mg/d治療, 可顯著改善預後, 但療程應適當延長至1年。 胸腺素α1療程應在半年以上。

4、中藥治療。 抗炎保肝藥物以中藥占絕對多數, 使患者在一定時間內減輕炎性反應, 延緩了病情。 既使是抗病毒治療最有效的人群, 其獲得療效的最初階段部分病人轉氨酶升高, 也需要抗炎保肝等輔助治療。 既往資料表明, 我國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病程長、轉歸優於國外同類病人, 固然受多方面調控, 其中有中醫藥的干預和保護是重要因素。 正因如此, 在治肝病藥物裡中醫藥產品得到最為廣泛的使用。 代表藥物是含五味子成分的成藥,還有甘草甜素類、齊墩果酸類等以抗炎降酶為主;以茵陳、赤芍等為代表的藥物,是抗炎、促進黃疸消退的主藥;另有相當數量的藥物是針對改善病人症狀設計的中成藥,頗受歡迎。抗炎保肝治療過去是主導,現在仍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現有的治療模式代表了中國臨床醫學的特色。

代表藥物是含五味子成分的成藥,還有甘草甜素類、齊墩果酸類等以抗炎降酶為主;以茵陳、赤芍等為代表的藥物,是抗炎、促進黃疸消退的主藥;另有相當數量的藥物是針對改善病人症狀設計的中成藥,頗受歡迎。抗炎保肝治療過去是主導,現在仍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現有的治療模式代表了中國臨床醫學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