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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狀:癔症的臨床表現和預後

癔症的起病較急, 臨床表現多樣化;按症狀的性質和形式分為兩型, 以軀體方面症狀為主要臨床表現者稱轉換型(Conversivetype)癔症;以精神方面症狀為主要表現者稱分離型(dissociative type)癔症:
(一)軀體症狀:可呈現出類似各種神經系統或內臟器官疾病的臨床表現, 但缺乏器質性疾病的陽性體征, 症狀表現為器官的功能過度興奮或脫失的結果。 常見的軀體症狀有:
1、感覺障礙:(1)感覺脫失:各種淺感覺減退和消失, 有多種表現形式, 如全身型, 半側型, 截癱型, 手套或襪套型等, 以半側型多見, 麻木區與正常側界限明確, 或沿中線或不規則分佈,

均不能以神經系統器質性病變規律來解釋。 (2)感覺過敏:如皮膚痛覺過敏、身體某局部劇烈且持續性疼痛, 若發生在腹部則易誤為急腹症, 甚至旋以不必要的手術。 (3)特殊感官功能障礙:有暴發性耳聾、視野縮小(管型視野, 又稱管窺)、弱視或失明, 嗅覺和味覺障礙等。
2、運動障礙:(1)痙攣發作:發作時徐緩倒地, 痙攣發作無規律性, 或為四肢挺直, 不能被動屈曲, 或呈角弓反張狀, 或作掙扎亂動, 雙手抓胸, 揪頭髮、扯衣服、翻滾、喊叫等富有情感色彩的表現。 發作中面色潮紅、雙目緊閉、眼球遊動、瞳孔正常, 對光反應存在。 一般無咬破舌頭或其它外傷及尿失禁, 同時也查不到病理反射。 發作時間持續數十分鐘。 一般意識不完全喪失,
發作後能部份回憶。 (2)震顫:範圍可及頭、舌、肢體、腹壁等, 為陣發性粗大不規則抖動, 分散注意時減輕。 (3)行立不能:臥位時雙下肢活動正常, 肌力良好, 但不能站立, 寸步難行。 (4)癱瘓:可為截癱、偏癱、一或多個肢體癱瘓。 其肌張力正常、減低或增強, 被動運動時常有抵抗, 無肌萎縮, 腱反射存在, 無病理反射和膀胱、直腸括約肌功能障礙。 (5)失音和不言症:失音者說話時聲低如耳語。 不言者堅持緘默不語, 但筆談能力完好。 若合併有耳聾時稱癔症性聾啞症。
3、反射障礙:腱反射正常、活躍或減弱, 偶有咽反射消失。  
4、內臟功能障礙:(1)嘔吐:多為頑固性嘔吐, 食後即吐, 吐前無噁心, 吐後仍可進食, 雖長期嘔吐, 並不引起營養不良。 消化道檢查無相應的陽性發現。
(2)呃逆:呃逆發作頑固、頻繁、聲音響亮, 在別人注意時尤為明顯, 無人時則減輕。 (3)過度換氣:呈喘息樣呼吸, 雖然發作頻繁而強烈, 但無紫紺與缺氧徵象。 (4)其它:癔症球、多飲多尿、鼓腸等。

(二)精神症狀:多呈發作性:

1、朦朧狀態:突然出現意識範圍縮小, 與外界能作部份接觸和對答, 說話內容簡單, 常反映與病因有關的內心體驗。 有時出現雙重人格或鬼神附體, 可有明顯生動的幻視、幻覺, 情感豐富而逼真。 持續半小時至1~2小時, 歎口氣後突然清醒, 對發作中經歷僅能部分回憶或完全為能回憶。
2、木僵狀態:突然起病, 對外界刺激無反應, 雙上肢屈肘握拳, 雙下肢伸直, 被動運動時有抵抗, 腱反射正常, 無病理反射。 雙目緊閉, 被動翻天眼球時上轉或遊動,

瞳孔正常, 對光反應存在。 可伴有陣發性摒氣, 心律與血壓正常。 可持續數小時。
3、情感爆發:在精神因素作用下急性發病, 表現為哭笑、喊叫、吵鬧、憤怒、言語增多等, 常以唱小調方式表達內心體驗。 情感反應迅速, 破涕為笑並伴有戲劇性表情動作。 發作持續時間常受周圍有言語和態度的影響。 發作時有輕度意識模糊, 發作後能部分回憶。
4、精神性遺忘症:以對引起精神創傷事件的局限性遺忘較多見, 對即往經歷和全部遺忘見於戰時癔症。
5、神遊症:患者突然離家外出漫遊, 歷時數日, 清醒後對其過程不能回憶。
6、癔症性精神病:患者表現情緒激昂, 言語零亂, 短暫幻覺、妄想, 盲目奔跑或傷人毀物, 一般歷時3~5日即愈。

病程和預後:多呈發作性,

急性起病, 消失迅速。 本病的預後一般是良好的, 少數病人若病程很長, 或經常反復發作, 則治療比較困難, 具有明顯癔症性格特徵者治療也較困難, 且易再發。 極個別表現為癱瘓或內臟功能障礙的癔病患者, 若得不到及時恰當的治療, 病程遷延, 可嚴重影響工作和生活能力, 可因合併症而影響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