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力激蕩法的原則
很多人對腦力激蕩法的原則不是特別的瞭解,但是說到頭腦風暴,相信很多人都比較瞭解,這是一位美國人創造的一種創造性想法,它屬於一種集體思考,能夠讓大家充分的發揮最大的想像力,從而在解決問題的過程當中,提供一種最佳的途徑,要保護這種創造性的思維,我們來看一下這方面的內容。
腦力激蕩法的原則
腦力激蕩中有四項基本規則。用於減輕成員中的群體抑制力;從而激發設想;並且增強眾人的總體創造力。
1、追求數量:此規則是一種產生多種分歧的方法,旨在遵循量變產生質變的原則來處理論題。假設提出的設想數量越多,越有機會出現高明有效的方法。
2、禁止批評:在腦力激蕩活動中,針對新設想的批評應當暫時擱置一邊。相反,參與者要集中努力提出設想、擴展設想,把批評留到後面的批評階段裡進行。若壓下評論,與會人員將會無拘無束的提出不同尋常的設想。
3、提倡獨特的想法:要想有多而精的設想,應當提倡與眾不同。這些設想往往出自新觀點中或是被忽略的假設裡。這種新式的思考方式將會帶來更好的主意。
4、綜合並改善設想:多個好想法常常能融合成一個更棒的設想,就像 "1+1=3" 這句格言說得一樣。事實證明綜合的過程可以激發有建設性的設想。
運用範圍
腦力激蕩術(brainstorming)是指一群人或一個人運用腦力,做創造性思考(creative thinking),在短暫的時間內對某項問題的解決,提出大量構想的技巧。
腦力激蕩術可資運用的問題範圍非常廣,大至政治和社會問題的解決,尖端科技的創新,小至家庭或個人瑣碎事疑難的排除,物品改良均可使用腦力激蕩術策略。
事實上,不少的研究顯示腦力激蕩術訓練可以增進創造思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