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復蘇按壓頻率是多少?
人體的結構是相當複雜的,一般情況下除了人體的骨骼和組合以外內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人體的心肺,如果心肺出現停止,或者是由於疾病無法呼吸就會容易導致出現生命危險,而心肺復蘇術是可以在緊急的情況下説明病人恢復呼吸,而心肺復蘇的按壓頻率也需要注意,一般需要90-100/分鐘的按壓頻率。
當判斷出病人需要心肺復蘇時,首先要進行胸外按壓,按壓的頻率要大於100次/分鐘以上,速度儘量要快,保證按壓的深度,成人應該大於五公分,中間儘量不要中斷,然後開放氣道,再進行人工呼吸。如果雙人在搶救病人的時,可在按壓的同時增加人工呼吸,按壓和人工呼吸的比例是30:2,即進行30次的胸按壓以後進行兩次的人工通氣。
1、首次規定按壓深度的上限:在胸外按壓時,按壓深度至少5釐米,但應避免超過6釐米。
舊指南僅僅規定了按壓深度不低於5釐米。新指南認為,按壓深度不應超過6釐米,超過此深度可能會出現併發症,但指南也指出,大多數胸外按壓不是過深,而是過淺。
對於兒童(包括嬰兒[小於一歲]至青春期開始的兒童),按壓深度胸部前後徑的三分之一,大約相當於嬰兒4釐米,兒童5釐米。對於青少年即應採用成人的按壓深度,即5~6釐米。
2、按壓頻率規定為100~120次/分。
原指南僅僅規定了每分鐘按壓頻率不少於100次/分,但一項大樣本的註冊研究發現,如果按壓頻率(超過140次/分)過快,按壓幅度則不足。
指南也指出,在心肺復蘇過程中,施救者應該以適當的速率(100至120次/分)和深度進行有效按壓,同時盡可能減少胸部按壓中斷的次數和持續時間。
指南把心肺復蘇與駕車行駛進行了比較。在駕車行駛時,一天行駛的里程數不僅受行駛速度影響,還受中途停頓的次數和時間影響。以60英里/小時的速度不中斷行駛,則實際行駛距離為一小時60英里。以60英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但中途停頓10分鐘,則實際行駛距離為―小時的英里。停頓越頻繁,停頓時間越長,則實際行駛里程越少。
3、為保證每次按壓後使胸廓充分回彈,施救者在按壓間隙,雙手應離開患者胸壁。
原指南僅建議,每次按壓後,施救者應讓胸廓完全回彈,以使心臟在下次按壓前完全充盈。如果在兩次按壓之間,施救者依靠在患者胸壁上,會妨礙患者的胸壁會彈。
舊版指南僅指出,急救人員和院內專業救援人員都可為心驟停患者實施胸外按壓和人工呼吸。
5、關於先除顫,還是先胸外按壓的問題,新指南建議,當可以立即取得體外自動除顫器(AED)時,應儘快使用除顫器。當不能立即取得AED時,應立即開始心肺復蘇,並同時讓人獲取AED,視情況儘快嘗試進行除顫。
6、當患者的心律不適合電除顫時,應儘早給予腎上腺素。
有研究發現,針對不適合電除顫的心律時,及早給予腎上腺素可以增加存活出院率和神經功能完好存活率。
7、新指南建議,所有疑似心源性心臟驟停患者,無論是ST段抬高的院外心臟驟停患者,還是疑似心源性心臟驟停而沒有心電圖ST段抬高的患者,也無論其是否昏迷,都應實施急診冠狀動脈血管造影。
8、患者若在急診科出現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而醫院不能進行冠脈介入治療(PCI),應立即轉移到PCI中心,而不應在最初的醫院先立即接受溶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