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
在古代,人們意識裡癆病就是無藥可救,只能等死。隨著社會的發展,醫療水準不斷提高,抗生素被發現之後,癆病(現稱肺結核)早已不是什麼不治之症。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就是適用於肺結核短程療法的最初2個月的強化治療,來瞭解下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的基本資訊。
一、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每片含利福平(C43H58N4O12)0.15g、異煙肼(C6H7N3O)0.075g、吡嗪醯胺(C5H5N3O)0.4g、鹽酸乙胺丁醇(C10H24N2O2·2HCl )0.275g。
二、適應症:
適用於肺結核短程療法的最初2個月的強化治療,在此階段必須每日服用。
三、用法用量:
口服。體重30~37kg的患者每日2片,體重38~54kg的患者每日3片,體重55~70kg的患者每日4片,體重71kg以上的患者每日5片,飯前1小時頓服。本品不適用於體重30kg以下的患者。
本品應用於抗結核短程療法的強化治療階段,即療程的起初2個月。根據WHO建議,該階段之後用利福平和異煙肼繼續治療至少4個月。
如果使用本品初期強化治療被中斷,原因包括患者不願服藥或出現禁忌,繼續治療,利福平、異煙肼、吡嗪醯胺、鹽酸乙胺丁醇必須單獨服用,因為利福平需要以較低的劑量再次服用。
或遵醫囑。
四、禁忌:
1.對利福平、吡嗪醯胺、異煙肼、鹽酸乙胺丁醇或任何輔料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正常者、膽道梗阻者、3個月以內孕婦、痛風患者、精神病、癲癇病患者、糖尿病有眼底病變者、卟啉症禁用。
3. 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禁用
4. 禁忌與伏立康唑和蛋白酶抑制劑聯合使用(詳見【藥物相互作用】)。
五、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禁用於妊娠前3個月的孕婦。
如果藥品可能對患者有益,應考慮該治療方案。只有當對母親的潛在益處大於對胎兒的潛在風險時,才能使用本品。
利福平
在公佈的有限的關於妊娠期使用的臨床資料表明,不會增加胎兒致畸的可能性。利福平能透過胎盤。在妊娠期的最後幾周使用利福平能導致母體和新生兒的產後出血。動物研究表明劑量≥150mg/kg時,會出現生殖毒性。
異煙肼
據有限資料顯示,本品未出現預期的先天性致畸。能透過胎盤,對幼兒產生神經毒性作用,動物研究表明有生殖毒性。
吡嗪醯胺
未見關於吡嗪醯胺的動物生殖毒性研究,妊娠婦女服用吡嗪醯胺是否對胎兒有損害,尚未證實。
乙胺丁醇
能透過胎盤,並可能導致胎兒的血藥濃度為母體的30%。有限的臨床資料表明不會增加人體內胎兒致畸的可能性,動物研究表明有潛在致畸危險。
推薦在妊娠期的最後一個月,母體及分娩後新生兒口服維生素K,因利福平可導致母體及新生兒出血。
由於異煙肼對幼兒可能產生神經毒性作用,妊娠期間需要補充維生素B6。
利福平,異煙肼,吡嗪醯胺和乙胺丁醇能進入乳汁,但尚未觀察到對哺乳嬰兒的不良反應。但鑒於異煙肼和乙胺丁醇在理論上會有神經毒性作用,服藥期間建議不要進行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