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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丁醇說明書

使用藥物之後,多多少少會有一點不良反應。如果這種不良反應不是特別嚴重的話,就可以忽略不計。但是必須要密切關注自己身體的變化,有的不良反應可能會造成新的病症。乙胺丁醇適用于肺結核,初用藥物的時候,要注意觀察使用後的反應。不可以多吃,如果服用過量的話,可能會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

藥品名稱:鹽酸乙胺丁醇片

功效主治:適用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桿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於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用法用量:1. 成人常用量 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結核初治,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 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週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週2次。結 核覆治,按體重25mg/kg,每日一次頓服,連續60天,繼以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 頓服。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頓服; 2. 小兒常用量 13歲以下不宜應用本品;13歲以上兒童用量與成人相同。

化學成分:鹽酸乙胺丁醇

性狀:本品為白色片。

藥理作用:本品為合成抑菌抗結核藥。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闡明。本品可滲入分枝桿菌體內幹 擾RNA的合成,從而抑制細菌的繁殖,本品只對生長繁殖期的分枝桿菌有效。迄今未 發現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物有交叉耐藥性。

藥代動力學

口服後經胃腸道吸收75%~80%。廣泛分佈於全身組織和體液中(除腦脊液外)。 紅細胞內藥濃度與血漿濃度相等或為其2倍,並可持續24小時;腎、肺、唾液和尿內 的藥濃度較高;但胸水和腹水中的濃度則較低。本品不能滲入正常腦膜,但結核性腦膜 炎患者腦脊液中可有微量。其分佈容積為1.6L/Kg。蛋白結合率約為20%~30%。口服2~ 4小時血藥濃度可達峰值,半衰期(T1/2)為3~4小時,腎功能減退者可延長至8小時。 主要經肝臟代謝,約15%的給藥量代謝成為無活性代謝物。經腎小球濾過和腎小管分泌 排出;給藥後約80%在24小時內排出,至少50%以原形排泄,約15%為無活性代謝物。 在糞便中以原形排出約20%。乳汁中的藥濃度約相當於母血藥濃度。相當量的乙胺丁醇 可經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從體內清除。

藥物相互作用:

1. 與乙硫異煙胺合用可增加不良反應; 2. 與氫氧化鋁同用能減少本品的吸收; 3. 與神經毒性藥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神經毒性,如視神經炎或周圍神經炎。

不良反應:

1. 發生率較多者為視力模糊、眼痛、紅綠色盲或視力減退、視野縮小(視神經炎每 日按體重劑量25mg/kg以上時易發生)。視力變化可為單側或雙側;

2. 發生率較少者為畏寒、關節腫痛(尤其大趾、髁、膝關節)、病變關節表面皮膚 發熱拉緊感(急性痛風、高尿酸血症);

3. 發生率極少者為皮疹、發熱、關節痛等過敏反應;或麻木,針刺感、燒灼痛或手 足軟弱無力(周圍神經炎)。

禁忌症:

注意事項:

1. 對診斷的干擾: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濃度測定值增高;

2. 下列情況應慎用:痛風、視神經炎、腎功能減退;

3. 治療期間應檢查: 眼部,視野、視力、紅綠鑒別力等,在用藥前、療程中每日檢查一次,尤其是療程 長,每日劑量超過15mg/kg的患者; 血清尿酸測定,由於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濃度增高,引起痛風發作。因此在療程中應 定期測定;

4. 如發生胃腸道刺激,乙胺丁醇可與食物同服。一日劑量分次服用可能達不到有效 血藥濃度,因此本品一日劑量宜一次頓服;

5. 乙胺丁醇單用時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必須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應用。本 品用於曾接受抗結核藥的患者時,應至少與一種以上藥物合用;

6. 鑒於目前尚無切實可行的測定血藥濃度方法,劑量應根據患者體重計算。肝或腎 功能減退的患者,本品血藥濃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長。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用時需 減量。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 乙胺丁醇可透過胎盤,胎兒血藥濃度約為母親血藥濃度的30%。本品在小鼠實 驗中高劑量可引起齶裂、腦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大鼠中本品高劑量可引致輕度頸椎畸形; 在家兔中本品高劑量可引起獨眼畸形、短肢、兔唇和齶裂等畸形。雖然在人類中未證實, 孕婦應用仍須充分權衡利弊。本品和其他藥物合用時對胎兒的影響尚不清楚;

2. 乙胺丁醇可分佈至乳汁,濃度與血藥濃度相近,雖然在人類中未證實有問題,哺 乳期婦女用藥須權衡利弊。

兒童用藥

3歲以下兒童尚缺乏臨床資料。由於在幼兒中不易監測視力變化,故本品不推薦用 於13歲以下兒童。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人往往伴有生理性腎功能減退,故應按腎功能調整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