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屍13天,叫價3萬4!太平間何以不“太平”?
2016年12月18日,廣東省梁女士的弟弟因故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去世,由保亭縣人民醫院幫忙聯繫太平間停放屍體。12月29日,梁女士前往殯儀館準備弟弟的火化事宜,殯儀館負責人拿出一張紙,“負責人說那是費用單,總共停了13天,總費用3.4萬元,平均每天2600多元”。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討價還價,殯儀館同意將費用從3.4萬元降至1.9萬元。(1月11日《中國青年報》)
事件經當地媒體曝光後,殯儀館表示,1.9萬元費用包含收屍、運送、整容、出殯、遺體冷凍等一條龍服務,不存在亂收費行為,甚至還說是參照海南省三亞市的殯儀館收費標準來執行的。真的不存在亂收費行為嗎?若果真如此,一開始要價3.4萬元,又該作何解釋?這起事件,不過又是一出“挾屍要價”的戲碼罷了,為太平間和殯儀館的斂財之狠與暴利之高,增添了新例證。
“挾屍要價”上演的根源是什麼?
從報導可知,早在2012年6月,保亭縣人民醫院已將所屬太平間委託給一家殯葬服務公司管理。所謂的委託,其實就是一種發包與承包關係,經營者很可能會無視公立醫院太平間的公益性質,甚至讓太平間變成“斂財間”。
近年來,有識之士不斷呼籲,公立醫院太平間是公益醫療服務的延伸,不容許有人借此非法牟利。從民政部到地方的殯葬管理辦法,也嚴禁醫院外包太平間。此次事件的初步處理結果是:醫院解除租賃合同,將太平間收回管理;由醫院太平間化身而成的保亭殯儀館交由民政部門管理。
而相關部門還應思考,醫院為何要違規將太平間外包?
曾有醫院訴苦,太平間基本是公益服務,不能為院方帶來收入,反會消耗院方大量財力、人力;而外包不僅讓醫院減輕負擔,反可每年收取一筆承包費。所以,在完善相關法規,嚴禁公立醫院將太平間外包之時,還應保證財政對太平間足額撥付、專款專用,以此促使公立醫院更好地承擔起太平間的運營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