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保健人群

保健人群

糖篩和糖耐有什麼區別

糖篩和糖耐是兩種不同的檢查,很多人因為第一次接觸,難免會粗心,把這兩種檢查混為一談,其實糖篩和糖耐的檢查是分兩種類型和正常的順序,檢查出的結果和檢查的目的,都是不一樣的,所以不管是從結果上,檢查過程中,都要注意做好相關的區分。

糖篩和糖耐的區別

區別一:範疇不同

“糖篩”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簡稱,糖篩是檢查血糖和血液的一種方法,血糖過高需要降糖。

“糖耐”是糖篩不過關時需要進一步進行檢查時做的。也就是說,先進行糖篩檢查,才能再進行糖耐檢查。

區別二:檢查方法和正常值不同

糖篩查前空腹12小時,將葡萄糖粉50克溶于2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需進一步行糖耐量試驗。

糖耐查前空腹12小時,先空腹抽血查血糖,然後將50%葡萄糖注射液150ml加入100ml 水中,或將葡萄糖粉75克溶于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2小時、3小時後抽血查血糖,正常值標準為:空腹5.6mmol/L,1小時10.3 mmol/L、2小時8.6 mmol/L、3小時6.7 mmol/L,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僅1項高於正常值,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糖篩和糖耐都得做嗎

糖篩和糖耐都得做嗎?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要做糖篩檢查:

1.孕婦年齡大於35歲,超重或者肥胖,患有高血壓;

2.家族中有糖尿病病史,尤其是父母和兄弟姐妹中有糖尿病病史的情況;

3.曾分娩過巨大兒的孕婦;

4.孕前或孕早期曾有過血糖片噶姘或糖尿病陽性者;

5.有過胎停育史的孕婦。

以下情況下需要做糖耐:

如果糖篩結果為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需進一步行糖耐即“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方法:

1.試驗前空腹12小時,先空腹抽血查血糖,然後將50%葡萄糖注射液150ml加入100ml 水中,或將葡萄糖粉75克溶于2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2小時、3小時後抽血查血糖。

2.正常值標準為:空腹5.6mmol/L,1小時10.3 mmol/L、2小時8.6 mmol/L、3小時6.7 mmol/L,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僅1項高於正常值,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