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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讓群眾少跑路、少等待?協力廠商檢測不妨想想招

近期,有不少城市將醫療機構的檢驗檢測機構統一起來,設置大一統的協力廠商檢驗檢測中心、放射診斷中心、病理診斷中心等,媒體也紛紛予以報導。

不少地方認為,設置大一統的檢驗檢測中心可以集中檢測技術設備,提高檢驗檢測水準;實現檢測報告結果互認,減少群眾的醫療費用支出;用政府較少的錢,購置更多的高檔次檢測設備,滿足群眾健康需求等。筆者也同意這樣的觀點。但是,近日聽了一位從國外歸來的朋友的介紹,對類似的改革措施有了更多的思考。

朋友到國外探視兒子期間,小孫子發燒了,兒子、兒媳都要上班,他就帶著孩子前往醫療機構就醫。醫生接診後建議他帶孩子去某檢測中心查一下血象,看看是細菌感染還是病毒感染。第二天,他帶著孩子去檢測中心,做了血檢。第三天,帶著報告再去醫療機構,醫生又說還要看看肺部是否感染,建議他再去某放射診療中心拍個胸片,他也如約去了。第四天,片子報告拿到了,孩子的病也好了,也無需再去醫院了。朋友感歎說,在最先進的國家,看個感冒跑了4趟醫院,還是國內看病方便。

毋庸置疑,這個先進國家就是實行了協力廠商檢測制度,也就是醫療機構不設檢驗、放射、病理等診斷機構,有關檢驗檢測工作全部交由協力廠商承擔。就此,筆者也曾和有關專家討論過,國內實行的協力廠商檢測的方法是從國外學來的,這在一些發達國家實行得比較普遍。但是,這種制度最初是由醫療保險部門設計出來的,主要的目的是減少費用、降低成本,當然這也符合設置保險制度的基本要求。

筆者也和周邊的群眾探討過對這項制度的看法。大多數受訪者不喜歡這種做法,很多人認為看一個小病要去醫院跑幾趟,“太麻煩、太不值了”;有人說,實行協力廠商檢測後,政府、醫院得益較多,而群眾得益較少,甚至更加麻煩;更有群眾擔心,如果遇上急診,這樣的檢測速度就會把病給耽誤了。

筆者瞭解到,一些城市的醫院為了防止出現協力廠商檢測後群眾看病就醫的不方便,也曾想過一些辦法,如在各家醫院保留抽血室,患者在醫院即可完成抽血,再由醫院集中送檢測中心檢測,不用患者跑路;醫院保留一個較小的化驗室,可以做三大常規一類的常見檢測項目,小病患者無需多跑路;設置急診化驗室,用於急診時的檢驗檢測等。

反過來再想想,這樣一來,前面提到的設置協力廠商檢測制度的好處不就被抵消得差不多了嗎?

筆者竊思,“協力廠商檢測”在提高檢驗水準、減少檢測費用的同時,確實可能會延長患者就醫時間、添加看病麻煩。這就給改革的設計者們出了一個難題:任何一項改革措施都可能有利弊兩個方面,需要設計者多方權衡,廣泛徵求意見,盡可能揚長避短;或者需要和其他的改革專案配套出臺,實行長短互補。

當然,群眾也應該逐步建立正確的就醫“得失觀”。醫學的特殊性決定了對醫改措施的衡量不能只以是否方便為標準,還要考慮是否安全,是否價廉,社會是否能夠承受等綜合因素。

現在常常說要“提高群眾在醫改上的獲得感”,筆者以為,改革措施要更多地讓群眾得益,這才能真正提高群眾對醫改的獲得感;同時也要讓群眾提高醫學素養,掌握一定的判別能力,這也是一種“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