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多少會致命
癌症的高發讓老百姓“談癌色變”,任何有關癌症的研究報導都很吸引眼球。近來,先是美國曝出“紅肉致癌”的新聞,隨後世界衛生組織(WHO)警告中 式鹹魚等115種物質致癌,接踵而至的“植物油致癌”更是引爆輿論,再加上此前有關心理壓力、微波爐、手機等致癌的報導,人們難免擔憂,我們以後還能吃什 麼、用什麼。
首先,我們應該對“致癌性”有充分的認識。致癌物分級的依據並不是根據致癌能力的強弱,而是科學證據的確鑿程度,證據包括:流行病學調查、劑量反應 關係、動物實驗等。證據越明確,級別越高。目前WHO已進行致癌研究的化學物分為四級,分別為1級:對人類確定致癌;2A級:對人類很可能致癌,對動物確 定致癌;2B:對人類可能致癌,對動物也可能致癌;3級:目前尚無足夠證據確定是否致癌;4級:非致癌。有些致癌因素如手機致癌並沒有太明確的證據,只被 認定為2B級,至於微波爐致癌,則更沒有科學依據。致癌物分類僅僅代表其與癌症的關聯性,比如美國癌症研究所認為:每天吃50克左右培根,會增加大約 21%的大腸癌風險,是“風險”增加21%,而不是有21%的風險得大腸癌。同一級別致癌物的致癌能力也有很大區別,比如:加工肉和煙酒均為一級致癌物, 但全球每年吸煙相關癌症死亡人數為100萬,飲酒相關癌症死亡為60萬,而加工肉相關的癌症死亡僅為3.4萬。
其次,致癌物的致癌能力與劑量密切相關。“劑量”決定毒性,而劑量又包括暴露量和暴露時間。即使是一級致癌物如火腿、培根等加工肉類,也不是吃一次 就致癌,但如果天天大量吃,時間長了,患腸癌的風險就增加了。類似的一級致癌物如酒精,長期酗酒罹患肝癌的風險增加,但少量飲酒,特別是葡萄酒,對健康反 而是有利的。因此,離開劑量談毒性是不科學的。人體有解毒功能,即使食入少量致癌物質,通過肝臟的解毒功能也能將致癌物質代謝掉,未必會導致癌症發生。
最後,我們更要認識到,癌症的發生機制非常複雜,是遺傳基因、心理、職業、環境、飲食等內外因素長期作用的結果,沒有某個單獨因素必然導致癌症的發生。因此,面對眾多“致癌物”的報導和傳聞,應該理性對待,不要過於緊張,也不要偏聽偏信。
科學防癌需要做到“維多利亞宣言”所提出的四大原則: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煙限酒,心理平衡;而不是因噎廢食,期待通過食用某種抗癌食品或不吃某種“致癌”食品就能起效。這樣會把生活過得太累,更不利於健康。▲(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腫瘤科副主任 尤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