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可提味,這些情況下放味精卻等同毒藥
我們知道味精是調味的必需品,但不能吃多。可你知道哪種情況下方味精等於“服毒”嗎?下面我們來瞭解下。
味精是我們常用的一種調味品,炒菜時放點味精能增加味道的鮮美,增加人的食欲感。但是你知道嗎?味精食用錯誤也會給人體造成危害。下面我們來瞭解下哪些食物放味精等於服毒。
谷氨酸鈉的中文名稱就是“味精”,食用時,不要在滾燙的鍋中加入,而要在菜肴快出鍋時加入。因為谷氨酸鈉在溫度高於120℃時,會變為焦點谷氨酸鈉,食後對人體有害,且難以排出體外。
以下十種情況下不宜使用味精
1、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酸味明顯,醋加得比較多的菜肴不能加味精。因為味精在酸性環境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鮮味效果越差。所以糖醋裡脊、醋溜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都不能放味精。
2、不宜過量食用。用量過多(每天食用5克以上),會出現背部及上肢麻木、周身酸軟等不良反應。
3、不宜在熗鍋時放入。在高溫下味精會變成焦谷氨酸鈉,這是一種有毒物質。同樣道理也不可長時間燉煮。
4、不宜調入魚、蝦、哈蜊等食物中。
5、不宜加入炒蛋中。因雞蛋本身就含有許多氨基酸,正是味精的主要成分。
6、不宜嬰兒食用。因味精能和嬰兒血液中的鋅發生特異性組合,生成谷氨酸鋅,隨尿排出體外導致嬰兒缺鋅,
7、不宜直接拌入涼菜中。因難溶解影響調味效果,應先將味精溶解在適量溫水中後再行拌入,這樣調味效果好。
8、調餡料不宜加味精。許多人 在調餃子餡、春捲餡時,都會放點味精,這樣很不安全。味精拌入餡料後,會一起經過蒸、煮、炸等高溫過程。但是,溫度只要超過 100℃,味精就會發生變性。不但會失去鮮味,還會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鈉,危害人 體健康。除了不能拌餡,在製作熱菜時,也是要在菜肴即將離火時才能加入味精。
9、拌涼菜不宜放味精。因為味精在溫度為80℃- 100℃時才能充分發揮提鮮的作用。而涼菜的溫度偏低,味精難以發揮作用,甚至還會直接粘附在原材料上,無味且掃興。如果做涼菜時非要放味精,宜用少量熱水把味精溶解後再拌入涼菜之中.
10、味精用鹹不用甜。在適當的鈉離子濃度下,味精的鮮味才能更突出。所以,味精的鮮味在鹹味菜肴中才能有鮮美表現,但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但不能增鮮,反而會抑制甜鮮的本味,並產生一股異味。所以,雞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菜肴中不能加味精。